神廚阿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產食品不符合安全法規定被處罰
近日,青島神廚阿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生產食品不符合安全法規定,被平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據了解,2022年7月5日,平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全國12315平台轉發的編號為:1370283002022070429005034投訴登記表,具體內容為徐家彬投訴青島神廚阿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人參香茄濃湯底,配料中添加人參,標簽中未標注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經初步核查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世界杯賽程預測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之規定,建議立案查處。
青島神廚阿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關於批準人參(人工種植)為新資源食品的公告》“人參(人工種植)的生產經營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附件 食用量:≤3克/天。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2.孕婦、哺乳期婦女及14周歲以下兒童不宜食用,標簽、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和使用限量。”、《中華人民共和國世界杯賽程預測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九)法律、法規或者世界杯賽程預測 標準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
依據此規定,平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3年3月31日,對青島神廚阿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下達處罰書,1、處罰款人民幣貳萬元(¥20000.00元); 2、沒收違法所得壹仟壹佰玖拾柒元(¥119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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