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市場安 知識產權要規範
服務發展加油幹 市場監管不遲緩 之鄭州市二七區篇
市場監管市場安 知識產權要規範
一一鄭州市二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兩家擅自銷售北京冬奧會吉祥物的商家進行查處
本刊記者 柴占陽 通訊員 趙正銀 李誌勇
為切實做好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誌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鄭州市二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期間,持續開展保護奧林匹克標誌知識產權的檢查,嚴厲打擊各類侵犯北京冬奧會奧林匹克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對兩家未經授權許可擅自銷售 “冰墩墩”和“雪融融”吉祥物相關商品的經銷商進行了查處。
3月15日,鄭州市二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建中街市場監管所的執法人員在開展 “3·15”宣傳活動中,在轄內的隴海路3519市場內發現有人正在銷售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的小玩具。
發現後,執法人員立即在市場內進行全麵檢查。執法人員在對一家玩具店檢查時看到,有種冰寶寶不倒翁的盲盒上標有 “雪融融”圖案,大盒內裝有12個小盒,小盒內裝的都是“雪融融”式樣的不倒翁。店內還銷售有 “冰墩墩”圖案的鑰匙扣。
接著,執法人員在另一家的玩具店檢查時,發現該經銷商銷售的也有上述的“冰墩墩”、“雪融融” 的盲盒和鑰匙扣。執法人員讓商家提供銷售奧林匹克吉祥物的授權資質,兩家老板都說沒有,其中一個老板還說:冬殘奧會都結束了,還不能賣嗎?執法人員告訴他們,隻要是未經授權,任何時侯都不能賣。
由於兩家經銷商都無法提供銷售奧林匹標誌相關商品的授權文件及和合法來源證明,擅自銷售北京冬奧會吉祥物相關商品。這種行為已涉嫌違反了《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未經奧林匹克標誌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以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誌”的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依法對兩家涉嫌銷售侵權的17盒玩偶、118個盲盒、200餘個鑰匙扣依法予以查扣,並依據《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對侵權人立案調查。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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