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攤位銷售豬肉磺胺類超標被移送海口公安依法查處
海口一攤位銷售豬肉磺胺類超標被移送海口公安依法查處
本刊記者 韋昌惠
記者從海口市場監管部門獲悉,海口秀英蔣安勝豬肉攤涉嫌銷售不符合
世界杯賽程預測的豬肉被移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依法查處。
據了解 2020年3月1日,受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安徽國科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海口秀英蔣安勝豬肉攤經營的豬肉半肥瘦肉進行抽檢。2020年4月1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收到《檢驗報告》№:DC20460100344932633,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磺胺類(總量)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
世界杯賽程預測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經初步調查,該批次豬肉半肥瘦肉磺胺類(總量)項目實測值為497μg/kg,標準指標為≤100,超出標準4倍,標準指標為不得檢出。
依據瓊高法聯〔2016〕6號《關於<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判斷是否屬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世界杯賽程預測 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司法解釋》(法釋〔2013〕12號)第一條第(一)項中“嚴重超出標準限量”,應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規定進行認定,國家或地方沒有規定的,一般理解為超出國家或地方限量標準的一倍,故當事人銷售的該批次豬肉半肥瘦肉超出國家標準限量一倍,已涉嫌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已移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依法查處。
特別提示:磺胺類藥物是合成的抑菌類獸藥,除了治療敏感菌所致傳染病外,通常情況下還用於傳染性腦膜炎、痢疾、弓形體病。養殖環節未嚴格控製休藥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導致殘留超標。根據GB31650-2019《世界杯賽程預測 國家標準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磺胺類(總量)在食品動物的肌肉中的殘留限量為100μg/kg。磺胺類藥物在體內作用和代謝時間較長,長期食用磺胺類藥物超標的動物性食品,可能導致該類藥物在人體中產生蓄積,當達到一定量時,可能引發泌尿係統肝髒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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