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風作案!海南3起非法經營野生動物案被頂格罰款20倍
頂風作案!海南3起非法經營野生動物案被頂格罰款20倍
本刊記者 韋昌惠
今年2月,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省林業局、省漁業監察總隊對海口市內餐飲服務單位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非法貿易“清風行動”專項檢查。近日,省市場監管局通報3起非法經營野生動物案,依據《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關規定,對2家非法經營野生動物和1家為違法食用野生動物提供加工服務的餐飲服務單位,分別作出沒收野生動物、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和野生動物價值20倍的頂格處罰。
一、海口瓊山彙香彙香酒家非法經營使用野生動物製作的食品案
2月2日,聯合檢查組在海口市瓊山區南海大道南側2號祥昌商住小區鋪麵的某酒家現場檢查時,發現該酒家廚房等經營場所存放疑似黑水雞(俗稱白麵雞)凍品7隻、疑似白骨頂(俗稱海雞)凍品7隻和疑似大東方龜活體1隻。執法人員現場依法對上述野生動物凍品及活體進行扣押。涉案凍品經鑒定為黑水雞、白骨頂,均為“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簡稱“三有動物”),黑水雞和白骨頂的經濟價值均為300元/隻。經查,該酒家從海口某養殖專業合作社購進,截止案發當日,當事人共購進白骨頂14隻、黑水雞11隻,已經銷售了黑水雞4隻、白骨頂7隻。
該酒家非法經營用野生動物製作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2021年6月15日,省市場監管局依據該《辦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責令該酒家立即停止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256元,並處野生動物價值和違法所得20倍的頂格罰款計175120元。
由於大東方龜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保護級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該酒家經營大東方龜的行為涉嫌犯罪,省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扣押的大東方龜案件移送省公安廳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並抄送省人民檢察院。
二、海口美蘭王記獨一味湯鍋餐飲店非法經營使用野生動物製作的食品案
2月3日,聯合檢查組在海口市美蘭區海甸四東路比弗利別墅的某餐飲店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店廚房凍櫃裏有疑似白骨頂凍體6隻、疑似黑水雞凍體5隻、疑似果子狸肉塊半成品3.8斤,發現當天的某個包廂菜譜顯示銷售了3隻黑水雞,當事人未能提供上述食品的供貨者及涉案產品的相關證明材料。執法人員現場依法對上述野生動物凍品及肉塊進行扣押送檢。涉案凍品經鑒定為白骨頂、黑水雞、果子狸,均為“三有動物”,果子狸的經濟價值為1200元/隻。
該餐飲店經營用野生動物製作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2021年6月1日,省市場監管局依據該《辦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責令該餐飲店立即停止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860元,並處野生動物價值和違法所得20倍的頂格罰款計145200元。
三、海口瓊山金花富源園酒樓為違法食用野生動物提供服務案
2月2日,聯合檢查組在海口市瓊山區府城鳳翔路的某酒樓現場檢查時,發現該酒樓傳菜部櫃台上有1張入廚單標注“半濃 山龜6斤 青蛇2.5斤”。執法人員未在操作間、粗加工間、凍庫、食品倉庫、點菜桌等地發現龜、蛇等禁止經營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經查,客人林某於當日下午將朋友買的草龜和1條水蛇帶到該酒樓加工並打包帶走。營業部經理周某開單,廚師鄧某加工,加工費為40元/斤。水蛇被列入“三有動物”。根據《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辦法》規定,水蛇價值為300元/條,本案產品價值300元,違法所得100元。
該酒樓為違法食用野生動物提供服務的行為,違反了《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2021年6月1日,省市場監管局依據《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該酒樓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00元,並處野生動物價值10倍的頂格罰款計3000元。
新冠疫情發生以來,全國開展了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行動,有力整頓了市場行為。但個別消費者未能改變陋習,也有的個別商家為牟利頂風作案被市場監管部門頂格從重處罰,應引以為戒。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都應遵守法律法規,禁止經營和食用野生動物。
特別警示:刑法第341條: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