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場監管局查獲200餘箱不可降解塑料製品
海口市場監管局查獲200餘箱不可降解塑料製品
——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製品將麵臨處罰!
本刊記者 曾斌斌
5月31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線索,在海口渡海路、水產路查獲200餘箱不可降解塑料製品。
執法人員在海口渡海路寶島花園一家名為“南興貿易”的倉庫內查獲一批不可降解餐飲用具,其外包裝注明該批餐飲具從武漢發貨。經執法人員盤查,該倉庫由海口龍華海盛商店使用,經營地址為海口市水產路。執法人員隨後在該商店三樓的倉庫內查獲不可降解餐飲具幾十箱,產品包含高級奶茶杯、磨砂杯等,其材質為聚丙烯。
此外,執法人員檢查發現,有幾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均無生產日期、廠家廠址。
記者還注意到,該批餐飲具外包裝所標注的生產日期為今年上半年,最近時間為5月份。
據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介紹,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前期多次對海勝奶茶原料店及其倉庫進行踩點,曾來到該店的倉庫蹲守過多次,但均未開門。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表示,根據現場檢查發現的銷售單據,他們將對流向進行追溯,以確定有多少商家,銷售了多少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製品。若追溯流向證實該店在“禁塑”後存在銷售行為,那麼該店涉嫌銷售禁止名錄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或將麵臨處罰金額最高20萬元。
據悉,根據《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規定》,銷售禁止名錄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並處三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超過二十萬元的,處貨值金額等額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目前,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將200餘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予以查扣,並立案處理。
責編:韋昌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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