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農業農村部即將全國嚴查水產藥殘
緊急!
全國32個省市水產養殖場、育苗場、漁藥、水產飼料、暫未納入獸藥監管的水產養殖用藥,都要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官網:http://www.moa.gov.cn/
3月22日,農業農村部印發《2019年國家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2019年海水貝類產品衛生監測和生產區域劃型計劃》《2019年水產養殖用獸藥及其它投入品安全隱患排查計劃》等3個計劃,全麵部署2019年水產養殖用獸藥及其它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升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
對獸藥殘留不合格單位依法查處
根據監控計劃,重點抽檢北京、天津等32個省(區、市)的水產養殖場中水產品的獸藥殘留,以及北京、天津等30個省(區、市)的苗種生產單位中水產苗種的獸藥殘留。抽檢水產養殖場中水產品樣品4600個、苗種生產單位中水產苗種樣品400個。
每個水產養殖場和苗種生產單位最多抽取2個樣品,每個品種隻抽取1個樣品,同一池(塘)或網箱隻能抽取1個樣品。國家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6個水產品質檢機構承擔檢測任務,對不同養殖品種(水產苗種)相應檢測指標,依照規定檢測方法和判定限量值進行檢測和判定。
根據監控計劃,各有關省級主管部門要盡快建立水產養殖生產單位名錄庫,健全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並組織執法機構,對被抽查單位或個人對檢測結果無異議的、對檢測結果有異議但逾期不書麵申請複議的,或者申請複檢但複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一致的不合格樣品生產單位或個人進行立案調查,並依法進行查處。
重點監測沿海海水貝類產品衛生狀況
根據劃型計劃,2019年海水貝類產品衛生監測和生產區域劃型在第二、三、四季度各開展1次。海水貝類產品衛生監測重點監測11個沿海省(區、市)的海水貝類產品衛生狀況,依照相關衛生監測項目、檢測方法和判定限量值實施監測。11個沿海省(區、市)根據衛生監測結果,按照《海水貝類生產區域劃型工作要求》的規定,開展海水貝類生產區域劃型工作,開展貝類產品衛生質量預警預報。
根據劃型計劃,沿海各有關省級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貝類生產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保障海水貝類衛生監測和生產區域劃型等工作順利實施。夏季高溫季節應加大監測頻次。當海域環境受到突發性汙染或發生赤潮,發現多批次貝類產品檢出毒素含量超標,不能滿足貝類安全消費標準時,由有關省級主管部門(或授權市、縣級主管部門)及時發布預警公告,對該區域實行暫時性關閉並加強監管。
暫未納入獸藥監管的水產養殖用藥列入排查計劃
根據隱患排查計劃,2019年水產養殖用獸藥及其它投入品安全隱患排查分上、下半年2次進行。排查範圍包括:水產養殖用獸藥、水產養殖用飼料和暫未納入獸藥監管的水產養殖用藥。
國家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6個水產品質檢機構,排查32個省(區、市)的水產養殖用獸藥及其它投入品的550個樣品。排查的主要風險物質是對水產品質量安全可能造成隱患的各種禁限用藥物成分。
根據隱患排查計劃,有關水產品各質檢機構要先期開展監測地區水產養殖投入品使用情況調研,重點摸清主要水產養殖獸藥及其它投入品可能產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盡量增加安全風險排查的科學性和針對性。抽樣地點以水產養殖場為主,兼顧獸藥、飼料和非規範藥品經營企業。要盡可能擴大排查的企業和產品範圍,原則上同一企業同一品種隻抽取1個樣品。各有關省級主管部門,接到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信息通報後,負責做好風險防控,跟進開展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農業農村部關於印發〈2019年國家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2019年海水貝類產品衛生監測和生產區域劃型計劃〉〈2019年水產養殖用獸藥及其它投入品安全隱患排查計劃〉的通知》(農漁發〔2019〕10號),請查閱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網站(www.yyj.mo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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