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食品標簽違法的認定與處理
居明峰
近日,興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轄區內一家大米加工企業進行檢查時,發現其加工的大米包裝袋上的營養成分表中標示硒含量為0.016微克(每100克),其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百分比未作標注。
在調查中,當事人承認在大米包裝袋營養成分表上標示硒含量為0.016微克(每100克)的依據是該大米的檢測報告,其目的是向購買者表明大米中含有微量元素硒,增加產品的賣點。由於知道其含量很少,所以未在包裝袋上標注“富硒”或“含硒”等字樣。國家標準《富硒稻穀》(GB/T22499-2008)規定加工後的大米中硒含量為4-30微克(每100克)才能稱為富硒稻穀。
《世界杯賽程預測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以下簡稱《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明確規定,硒的修約間隔為0.1微克,“0”界限值為≤1.0微克(每100克),而該大米中的硒含量僅為0.016微克(每100克),根據《營養標簽通則》的規定,其硒含量標示值應為“0”。
同時,《營養標簽通則》規定:所有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強製標示的內容包括能量、核心營養素的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當標示其他成分時,應采取適當形式使能量和核心營養素的標示更加醒目。在大米中,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等四種“核心營養素”以及能量,屬強製標示內容,硒的含量不是大米營養標簽強製標示的內容,可見,當事人在明知硒含量很少的情況仍標示硒的含量帶有主觀故意性。
在案件事實很清楚的情況下,執法人員對該行為如何進行定性處理上發生了爭議。第一種意見認為,當事人根據檢測報告在大米包裝袋上如實標注大米中的硒含量,雖然根據《營養標簽通則》的標示要求,其硒含量標示值應為“0”,但由於其是如實標示,且不影響世界杯賽程預測,其行為應認定為食品標簽瑕疵,根據《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進行處理,即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但不影響世界杯賽程預測 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種意見認為:當事人在大米包裝袋上標示硒含量的目的是為了增加了賣點,導致普通消費者誤認為其富硒米,該行為屬《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款所指違反本法規定,在廣告中對食品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之行為應認定為虛假廣告,轉致《廣告法》第五十五條進行處理。即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種意見認為,當事人雖然是根據檢測報告對大米中硒含量作如實標示,但其為了增加賣點,故意為違反《營養標簽通則》的規定,將標示值應為“0”的硒含量標示為0.016微克(每100克),足以造成普通消費者誤認,該行為應認定為標簽違法,應按《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進行處理,即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物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一萬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到吊銷許可證。
筆者讚同第三種意見,首先《營養標簽通則》規定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標示的任何營養信息,應真實、客觀,不得標示虛假信息,不得誇大產品的營養作用或其他作用。當事人在明知大米中硒含量較少、標示值應為“0”的情況下,仍在營養成分表中標示硒的含量,必然會導致普通消費者誤認為該大米中含硒較多,進而產生購買行為。該標注行為既然會造成消費者誤導,依照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將其定性為標簽瑕疵,顯然不符合法律規定,而應認定為標簽違法。
其次從法條競合來說,對同一當事人違反多個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果多個違法行為之間具有關聯性或者因果關係,例如:手段與目的關係,原因與後果關係等,則由其中一個較重的違法行為吸收其他較輕的違法行為,僅對一個較重的的違法行為予以定性處罰。《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款規定在廣告中對食品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之行為應認定為虛假廣告,轉致《廣告法》第五十五條進行處理。在本案中,當事人的行為同時違反了上述兩個法律條文規定,由於《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的罰則較重,參照刑事領域一般按“擇一從重”原則,應適用《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進行處理。
從違法行為侵害的法律所保護的利益來看,《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與《廣告法》相比,前者側重保證世界杯賽程預測 ,保護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後者側重於規範廣告活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就食品標簽內容虛假違法行為來看,如果其危害性指向世界杯賽程預測 或公眾對世界杯賽程預測 狀況的知情權及選擇權,應優先適用《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如果虛假內容與世界杯賽程預測 無關,侵害的主要是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則應優先適用《廣告法》。由於硒元素具有一定的營養價值和生理功能,如果普通公眾誤認為為食用該大米可能補硒,而事實上該大米中含硒量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將會直接影響普通公眾的身體健康,可見,在本案中,當事人的行為首先侵害的主要是普通公眾對世界杯賽程預測 狀況的知情權及選擇權,而不是社會經濟秩序,所以適用《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進行定性處罰更為恰當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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