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綏德涼麵添加罌粟殼案宣判 被告人獲刑7個月
本報通訊員閆明報道 近日,綏德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被告人鍾某(女)生產、銷售有毒、有害
食品
案,一審判決被告人鍾某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被告人鍾某聽說在涼麵裏添加
罌粟殼(俗稱核桃皮)可以提香,便將其家中為給飼養的豬止瀉使用後存留的罌粟殼用油炸後碾磨成粉末狀,摻入涼麵調味品湯中。今年3月6日起,鍾某在位於綏德縣石家灣鎮其經營的涼麵店的涼麵內加入摻有罌粟殼粉末的涼麵調料湯,製作涼麵出售。4月18日,被該縣公安局食品藥品偵查大隊查獲。
據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綏德縣尚屬首例。今年,綏德縣食品藥品偵查大隊先後對縣內的“夜市”“黑作坊”“娛樂場所”“豬頭肉店”“火鍋店”“早餐店”“保健品”“粉條”“皮凍”“煙酒門市”“食用鹽”開展專項行動。截至10月20日,該隊累計出動80餘次,查獲問題酒22箱、問題藥7箱、不合格保健品116盒、死因不明的野生動物56隻、不合格食用鹽3噸,聯合食藥局銷毀皮凍和劣質豬油約5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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