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發布《食品添加劑法典》部分修改告示
11月16日,據韓媒報道,韓國
食品藥品安全
處發布了第2016-124號告示,對《
食品添加劑
的
標準
及規格》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改,其主要內容如下:
1.糖精鈉的使用對象食品擴大至25種,增加果酒(0.08g/㎏以下)和調味幹魚脯類(0.1g/㎏以下);
2.山梨酸、山梨酸鉀、山梨酸鈣使用對象食品中增加濁酒和藥酒,硬脂酰乳酸鈣使用對象食品中增加薯類加工品;
3.氫氧化鈣、L-乳酸鎂、乳酸鉀、碳酸鉀(無水)允許作為“營養強化劑”使用;
4.聚乙烯吡咯烷酮允許作為“穩定劑”使用;
5.指定新的食品添加劑交聯羧甲基纖維素,允許其作為健康功能食品與食品的膠囊類被膜劑使用;
6.修改了17種添加劑的標準試驗法或定量法。包括矽樹脂、L-穀氨酸鈉、達瑪樹脂、氫氧化鈣、甜菊糖、米糠蠟、羥基硬脂精、皂樹皮提取物、碳酸鎂、碳酸鈣、叔丁基對苯二酚、聚山梨酯80、聚異丁烯、硫酸鋁鉀、葡糖基甜菊、麵條用堿劑、糖精鈉製劑。
本告示自告示之日起開始實施。但,甜菊糖、葡糖基甜菊自2017年3月1日實施,氫氧化鈣、L-乳酸鎂、乳酸鉀、碳酸鉀(無水)、聚乙烯吡咯烷酮的主用途相關修改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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