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藥監總局:2批次水果製品二氧化硫超標
據國家食藥監局網站消息,10月18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3批次食品不合格通告。通告顯示,2批次食品二氧化硫超標。
據了解,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水
果製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等5類食品471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68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其中,2批次食品二氧化硫超標。
二氧化硫超標食品情況如下:
慶陽熙和購物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
慶陽市維思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甘草杏,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57 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35g/kg)高3.5倍。
賀州市八步區泰和水果超市銷售的標稱廣西賀州市芬芳果蔬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皇家脆梅(經典原味),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88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35g/kg)高1.5倍。
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後產生二氧化硫殘留。《
世界杯賽程預測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水果幹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1 g/kg,蜜餞涼果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35 g/kg。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後最終轉化為硫酸鹽並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國家食藥監總局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製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查處情況於2016年12月31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並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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