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種植罌粟當蔬菜 賠了自由又“賠錢”
明知國家明令禁止種植
罌粟
,卻為了滿足口腹之欲偷偷種植,最終被判刑且被並處罰金。日前,經廣西壯族自治區荔浦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被告人韋金蓮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3000元。
韋金蓮是荔浦縣人。近年來,韋金蓮一直在自家菜地播種罌粟種子,待罌粟出苗後將罌粟苗當作
蔬菜食用。當地政府多次進村宣傳國家禁止種植罌粟的法律法規,卻沒有引起韋金蓮的重視。
2015年2月27日,公安民警發現韋金蓮所種植的罌粟苗,並依法進行了鏟除。經民警現場清點,韋金蓮種植的罌粟苗共計3193株。
鑒於韋金蓮主觀惡性較小,沒有犯罪前科,平時表現一貫良好,且當庭認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
- (2014-12-22)廣西:嚴厲打擊冬季火鍋非法添加行為
- (2016-01-28)廣西3批次不合格腐竹超範圍使用添加劑
- (2016-05-28)廣西柳州官方:進入幼兒園“問題牛奶”未檢出有害物質
- (2016-09-06)廣西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罐頭和調味品6批次不合格
- (2016-09-06)廣西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罐頭和調味品6批次不合格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