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兩個竹笙樣本防腐劑含量超出法例標準
食物環境
衛生
署
食物安全
中心(中心)今日(九月五日)公布,一個散裝及一個預先
包裝
竹笙樣本的
防腐
劑
二氧化硫
含量超出法例
標準
。中心正跟進
事件
。
發言人說:中心在恒常的食物監察計劃下,分別從灣仔和大埔兩個零售點抽取的散裝竹笙樣本和預先包裝竹笙樣本檢出過量二氧化硫,含量分別為百萬分之四千和百萬分之二千七百九十。兩個樣本皆超出法例標準的百萬分之五百。
有關預先包裝竹笙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野生竹笙
包裝商:合昌海產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淨重:每包75.5克/二両
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發現涉事的灣仔零售點已沒售賣散裝竹笙,而有關大埔零售點則已按中心指令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及分銷情況。
二氧化硫是一種經常用於幹菜、幹果、醃菜和經加工處理的肉製品等不同種類食物中的防腐劑。這種防腐劑屬低毒性,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按上述不合格樣本檢出的二氧化硫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不過,個別人士對這種防腐劑有過敏反應,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征狀。市民如食用上述產品後感到不適,應盡快求醫。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市民則應向可靠的商販購買食物,同時應保持均衡飲食,以免因偏食而過量攝取某些化學物。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采取適當行動。
完
2016年9月5日(星期一)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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