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醫院做的過敏原測試 可能隻是“僅供研究”
這些醫療器械,均為著名外企賽默飛世爾科技(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默飛公司”)Phadia過敏原診斷試劑中的一部分產品。該產品屬於按醫療器械管理的體外診斷試劑,且為風險程度最高的第三類產品。按照規定,在未獲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之前,它們不得被用於臨床診斷。
然而,記者從藥監部門獲悉,2016年年初,北京兩家知名公立三甲醫院,因涉嫌使用賽默飛公司未經注冊的體外診斷試劑已被立案調查,目前仍未結案。其中一家醫院2015年已因同樣事由受罰。
2014年、2015年,北京協和醫院、上海兒童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皮膚病研究所,也被當地藥監部門發現使用該公司的前述產品。北京協和醫院還因此被行政處罰35.28萬元。
本應“僅供研究”的試劑被用於診斷,此類現象已引起監管層關注。2015年8月,安徽省食藥監局2022世界杯預選賽最新排名 發言人孫斌園公開披露,該省18家二甲以上醫院因使用未經注冊診斷試劑情節嚴重而被立案調查,並已集體約談,“長期以來,一些大醫院以研究為名違規使用體外診斷試劑”。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用於檢測人體體液等樣本的試劑,其準確程度極大影響醫生下一步診斷。孫斌園曾表示,隻有經過嚴格的臨床試驗和國家食藥監總局的技術審評,確認其安全有效後,這些試劑才能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並上市流通。
多家知名機構將“僅供研究”試劑用於臨床診斷
公開資料顯示,賽默飛公司總部位於美國,年銷售額170億美元,在50個國家擁有約5萬名員工,並已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進入中國30多年,在中國的總部設在上海浦東。
一名熟悉該公司的業內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公司Phadia過敏原診斷試劑的性能非常優秀,在國際上也可作為同行業標杆。它的使用過程,一般是先由醫務人員提取出患者的血清等樣本,再將試劑與配套的設備、儀器等組合使用,在體外進行檢測,最後確定患者的過敏原。
2012年12月,該係列產品開始接受中國大陸訂單。“本身應該不會有質量問題。它是一個‘大家族’,問題可能在於剛進入中國,一部分‘成員’還沒注冊。”該人士認為。
記者調查發現,未經注冊的一部分Phadia試劑,至少在該係列產品進入中國3個月後即開始被用於診斷了。
上海市食藥監局靜安分局2014年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2013年1月至8月,上海市兒童醫院分6次向賽默飛公司購買了前述產品,貨值共計28.9306萬元。購買時,這些試劑均無醫療器械注冊證,外包裝上標有“僅供研究,不用於臨床診斷”字樣。
這正是當時適用的《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該辦法為未注冊的試劑留了一道“口子”,規定“僅用於研究、不用於臨床診斷的產品不需要申請注冊,但其說明書及包裝標簽上必須注明‘僅供研究,不用於臨床診斷’”。
然而,“研究”最終成為上海兒童醫院的一道“幌子”。2013年3月至6月,前述試劑被用於臨床診斷並收取了費用。調查報告稱,該院共對734名患者進行了1642次收費,每次收費160元,共計收費26.272萬元。
對於此事,該院2014年7月曾出具情況說明,稱過敏原檢測試劑是其2012年年底申請的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科研計劃課題,“引起過敏性疾病的過敏原種類繁多,而過敏原檢測困難。國內外文獻顯示,這種熒光免疫檢測方法是目前已知的檢測過敏最有效的金標準”。
至於為何試劑被用於診斷,情況說明稱此為“在課題研究過程中,檢驗與收費之間的協調問題”,並表示進行整改。
著名的北京協和醫院同樣如此。記者掌握的一份2015年“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使用無產品注冊證書的醫療器械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4年1月至5月,協和醫院購進標識ImmunoCAP® Allergen,Phadia AB的變應原體外診斷試劑200種,共2484支。
這些試劑由賽默飛公司的某北京經銷商出售,協和醫院在購進1個月之後,39種、97支試劑4個月內用在了臨床診斷上,收取費用的標準為每人每項100元。決定書認定,該醫院實際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8.82萬元。
“科研”依然是診斷的“護身符”。決定書顯示,北京市東城區食藥監局的相關證據,既包括臨床試驗方案、臨床試驗委托協議等複印件,還有供貨商的科研合作備忘錄。
因為違反了“醫療機構不得使用未經注冊的醫療器械”的規定,協和醫院被處以警告處分,並罰沒違法使用的試劑54支,折合人民幣4.12萬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8.82萬元,並處違法所得3倍罰款人民幣26.46萬元。
中國醫學科學院皮膚病研究所也被發現類似情況。江蘇南京食藥監局2014年8月的一份函件顯示,經過現場核查,該所於2013年6月、7月購進、使用過Phadia過敏原診斷試劑,共50支,並將部分未經注冊的試劑用於臨床診斷。
此前,該所過敏與風濕免疫科一名主任,同樣稱簽訂了體外診斷試劑“僅供研究使用”的知情同意書,且試劑在外包裝盒和CAP管帽上均貼有“僅供研究,不用於臨床診斷”的字樣。
其實,這正是體外診斷試劑行業的灰色地帶。2012年12月,《中國醫藥報》曾刊文稱,在日常監管中,執法人員常遇到這類體外診斷試劑:未合法注冊,而是在產品說明書及包裝標簽上標示“僅供研究、不用於臨床診斷”的字樣,“此類產品雖明確標示不用於臨床診斷,但實際上許多醫療機構將其用於臨床診斷”。
賽默飛公司有關負責人稱已充分履行告知義務
前述《中國醫藥報》文章稱,在實踐中,不能排除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利用法律漏洞將“僅供研究”的產品銷售給醫療機構用於臨床診斷,從而損害患者的合法權益。
文章認為,如果供貨企業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醫療機構要將此類產品用於臨床診斷,而仍然向其提供產品的,應當定性為“生產未經注冊醫療器械”或者“經營未經注冊醫療器械”。
那麼,多家知名醫療機構不約而同地將“僅供研究”的Phadia產品用於診斷,賽默飛公司是否存在違規行為?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2014年、2015年,上海市的藥監部門曾就此詢問賽默飛公司有關負責人,但其稱已充分履行告知義務。
詢問筆錄顯示,賽默飛公司副總裁張江立告訴執法人員,考慮到Phadia過敏原檢測試劑為國際“金標準”,許多臨床醫生和科研單位在研究過程中都使用和參照這種試劑,因此,為支持國內過敏原檢測科研工作、滿足科研市場需求,公司為客戶提供了未經注冊的“僅供研究使用”的試劑。
“當時,我們在銷售過敏原檢測試劑時非常謹慎,告知客戶未經注冊的試劑不能在臨床診斷中使用。”張江立稱,這些書麵通知均要求對方簽字確認,“我公司視此書麵告知為科研協議,客戶簽字後方可銷售”。
藥監部門一份內部函件顯示,從2013年1月剛進入中國至2014年9月,20個月間,賽默飛公司提供未經注冊的、用於“科研”的Phadia過敏原診斷試劑,銷售金額人民幣1411.0004萬元,平均每月70萬元。
這是個不小的數字。2015年安徽省立案調查的18家使用未經注冊診斷試劑情節嚴重的醫院,貨值金額為71.7萬元,這幾乎隻是賽默飛Phadia未注冊試劑1個月的銷售額。
記者注意到,2014年10月1日,新施行的《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刪去了“僅用於研究、不用於臨床診斷的產品不需要申請注冊,但其說明書及包裝標簽上必須注明‘僅供研究,不用於臨床診斷’”的規定。
有學者及藥監人士撰文認為,這意味著,醫療機構將無證產品作為“僅供研究”使用的途徑已失去了法律依據。同時,在監管層麵,稽查部門本應對其進行查處,但考慮到其使用原因的特殊性及其帶來的風險很低,一般並不對其立案查處。
一名較高層級的藥監部門醫療器械處工作人員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新辦法出台後,隻要體外診斷試劑產生了診療的功能,無論是否用於科研,都需要注冊,否則不能銷售,“如果所謂‘研究’本身已經是一個診斷了,那它實際上就不是研究了”,除非該試劑不針對人體而是動物。
張江立則在筆錄中表示,2014年10月之後,公司暫停銷售Phadia未注冊試劑,同時製定更加嚴格的銷售審核製度,除發出書麵告知、客戶方簽字確認的科研協議外,還需要客戶提供《科研項目說明》,並確定科研使用試劑的品種和數量,方可發貨。
他稱,新製度出台後,截至2015年3月,上海地區實際沒有再銷售過此類試劑,全國範圍內僅通過經銷商銷售過3家,均能提供科研協議、科研方案留存備查。
接受調查的有關負責人承認,公司難以跟蹤到每個終端客戶的實際使用情況,但會通過協議、科研報告來約束其使用範圍。
新法規或影響了公司業績。藥監部門內部函件顯示,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Phadia未注冊試劑的4個月銷售金額,驟降為13.9661萬元,尚不及原來的單月平均值70萬元。
賽默飛公司最終沒有被認定違法。不過,2015年8月,上海浦東藥監部門發現Phadia未注冊試劑未附中文說明書,已責令其整改。
北京兩家知名三甲醫院正在被調查
盡管賽默飛公司多次表態稱審核措施不斷升級,但事實上,部分知名醫療機構使用該公司“僅供研究”未注冊試劑的步伐依然沒有停止。
中國青年報記者從藥監部門獲悉,2016年年初,北京兩家知名公立三甲醫院因涉嫌使用Phadia未注冊試劑而被立案調查。一名了解案情的監管層人士稱,其中一家醫院2015年已因同樣的事由受到行政處罰。
然而,當年,這家醫院已就使用Phadia未注冊試劑一事,向藥監部門提交了情況說明,甚至還遞交了整改措施、保證書。如今不同之處在於,該院原是通過經銷商購買試劑,而前述人士稱,2015年被查後係直接由賽默飛公司供貨。
關於另一家被立案的醫院,今年5月中旬,接觸案情的藥監部門人士透露,“這家醫院使用Phadia未注冊試劑,是一個持續好幾年的長期行為,不是某一年的,還挺嚴重的”。
“案情比較複雜,而且比較重大,有可能不是我們這一個藥監局能全程調查的,可能還要向上級單位報告。”該人士稱,調查工作量很龐大。
5月17日下午,賽默飛公司負責Phadia產品銷售的臨床診斷部和免疫診斷部業務總監戴靜告訴記者,公司還不知道這兩家醫院正被調查,“我們沒有細節信息”。
圍繞體外診斷試劑注冊,2014年版新規的整治風暴已經刮起。2015年5月起,國家食藥監局集中整治“體外診斷試劑”。2015年8月,安徽省食藥監局發布消息稱,在一次調研中,就發現23家縣級以上醫院存在使用未經注冊試劑等問題。另有省份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加強體外診斷試劑等醫療器械監管工作。
通知再次提出,針對目前存在問題比較突出的“未經注冊打著‘僅供研究、不用於臨床診斷’旗號而實際用於臨床診斷的體外診斷試劑”等問題,要重點檢查,強化監管。
多個省會城市醫療器械部門的表態也更加嚴格,他們均對記者稱,未注冊的體外診斷試劑,如今即使用於研究,也不能銷售。
Phadia未注冊試劑也近一步收緊了銷售。5月17日,戴靜告訴記者,Phadia未注冊試劑現在“當然不銷售了”,至於科研協議,“明天跟藥監局還有個會,討論怎麼定義科研協議。現在恐怕沒有人能準確地界定,所以很難弄”。
連日來,記者輾轉以商業合作的名義,聯係了賽默飛公司的多位銷售人員及經銷商。賽默飛公司某一線城市的銷售人員稱,Phadia的產品目錄上能做600多種過敏原檢測,但現在有證的隻有28種,檢測常見的過敏原已經足夠了。而無證試劑現在一律不賣。
他稱,今年4月15日,國家藥監局通知公司,將所有未注冊試劑的銷售都停掉了,“即使你真正簽了科研協議或是怎樣,我們也不發貨”;而之前,“我們走科研渠道沒問題”。
“現在,我們分兩步走,在臨床上,我們推有證的這些;其他科研類的,我們原來可以提供,但現在藥監局不允許我們提供,我們也在跟藥監局協調。因為很多大醫院都是要做科研的,很多特殊的試劑,除了我們這個,用別人的沒有,醫院也是沒辦法。”他表示,“我們現在最大的醫院科研項目都停掉了。”
另一些學者、監管人員撰文提出,對於部分未注冊而臨床急需的體外診斷試劑,可以製定身份認定製度,規範無證試劑管理;加快審批速度,使企業注冊的周期縮短,降低企業注冊成本。
文章還提出,對於這部分試劑,可以對要求的臨床試驗數量酌情減免,因為急需試劑一般是進口試劑,在國外已進行過臨床評價,加之采集到對應的陽性樣本較難,達到臨床試驗的例數規定所需的成本較高。
西南某經銷商則表示,關於無證試劑銷售,之前或可打擦邊球,比如檢測後不出具正規的診斷報告,“不指明是什麼類型的報告,隻是說做出來”,“現在好像管得很嚴,原則上沒有證的都不要做,做了的話,你自己,包括我們,都會受到牽連”,“你們做科研可以做,但是出報告的話就算了”。
“你們要的量太少,不值得為你們冒風險。”詢問廠家後,這名銷售人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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