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漢市四項措施規範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行為
自2016年4月起,湖北省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在全市食品銷售、倉儲環節開展為期2個月的規範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行為專項整治。此次專項行動對全市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以及存放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倉庫、物流園區進行全麵徹底摸排,不留死角。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造冊登記,建立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為無縫監管奠定基礎。
一是嚴把準入,落實主體責任。嚴格規範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的主體資格,強化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主體責任。全麵指導和嚴格監督經營者切實履行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定時清理、過期及不合格食品銷毀等一係列法定義務;把好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進貨關,確保進貨渠道合法,證照真實有效,產品質量合格;鼓勵有條件的經營者,采用信息化手段落實追溯製度,確保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可靠,來源可溯。
二是突出重點,完善監管機製。集中力量、密切監控重點食品(批發)市場、大中型超市,孕嬰專賣店、藥店等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和重點單位,強化嬰幼兒配方乳粉市場巡查。建立完善嬰幼兒配方乳粉從入市、交易到退市的全程監管機製,結合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管工作,建立健全相關製度。通過製度建設,提高銷售環節世界杯賽程預測監管的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為加強銷售環節嬰幼兒配方乳粉安全監管提供機製保障。
三是強化抽檢,管控質量風險。加大對區域性批發市場、大中型超市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督抽檢工作力度,增加抽驗的品種和頻次;有針對性地抽檢孕嬰專賣店、藥店經營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發現不合格嬰幼兒配方乳粉,及時開展市場清查,責令經營者立即下架下櫃、停止經營。
四是重拳打擊,嚴查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對無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資格的,一律予以取締;對不合格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不主動退市和責令退市後仍不退市,或者表麵上退市實際繼續銷售的,堅決依法查處;對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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