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加甜味劑 冒充高價“純糧釀造”酒?
我國規定白酒中不得加入甜味劑等非自身發酵物質。
近日,青海省食藥監局發布了2016年食品抽檢不合格公告,主板上市公司青青稞酒旗下兩款產品均被檢出違規添加人工甜味劑“紐甜”。對於違規添加甜味劑的原因,截至記者發稿,青青稞酒依舊未做出任何形式的官方聲明及解釋。
事實上,白酒企業因違規添加甜味劑而登上食藥監“黑榜”並不少見,茅台、皇台等多家知名酒企旗下產品都曾陷入“添加門”。據業內人士介紹,甜味劑能夠增加白酒的綿甜口感,一些酒廠為節省生產成本、擴大收益,便在口感不理想的產品中違規加入甜味劑。
據酒業專家介紹,一些甜味劑如果過量攝入可能對人體肝髒、消化係統造成損害,而利益驅使與監管難度大使得此類違規現象難以杜絕,因此建議細化白酒標準,同時加強對小酒企的監管。
案例
“青青稞酒”違規添加甜味劑
根據青海省食藥監局公告,青青稞酒旗下窖藏神仙釀酒(500ml/瓶,42%vol)和青稞王酒(500ml/瓶,43%vol)涉事批次均含有不得檢出的人工甜味劑“紐甜”。據了解,紐甜的甜度較高,我國允許在食品中使用,但純糧固態發酵白酒(俗稱純糧釀造酒)不允許使用。
科信食品與營養信息交流中心業務部主任阮光鋒表示,紐甜在世界杯賽程預測上不存在問題,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但青青稞酒兩款產品添加紐甜的行為屬於超範圍違法使用添加劑。
對於違規添加甜味劑的做法,青青稞酒證券代表王永昌回應新京報記者稱,目前該事件尚未對公司經營產生影響,對於進一步的信息,公司將通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進行公布。但截至記者發稿,青青稞酒仍未對此事發布任何公告及說明。
事實上,除“紐甜”外,新京報記者發現,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糖精鈉等甜味劑曾多次出現在白酒抽檢不合格項目中,不少知名白酒品牌也因此登上“黑榜”。
國家食藥監總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5年5-6月檢出甜味劑不符合食安標準的白酒樣品27個,涉及企業22家。其中遼寧古城酒廠生產的朋緣香酒、吉林鴻運西江貢酒業生產的帥小白style酒、雲南青源酒廠生產的大米酒除甜蜜素外,還檢出了糖精鈉。
國家食藥監總局通報的2014年白酒專項抽檢結果顯示,在全國1147家企業生產的3000批次樣品中,共有177項次、108批次白酒甜味劑不合格,占抽檢樣品總數的3.6%。其中,貴州茅台集團保健酒業生產的“錦繡東方酒”、甘肅皇台酒業公司生產的皇台本色酒、吉林省吉盛湧鑫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老北京二鍋頭均因添加甜蜜素而榜上有名。
原因
“加甜”成本低 冒充純糧釀造
對於酒中甜味劑屢禁不止的原因,白酒專家孫延元認為,甜味劑可以增強產品的口感,也可以節省成本,“因此有些企業會選擇鋌而走險”。
去年9月,國家酒類及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在給2022世界杯預選賽最新排名 媒體的采訪複函中指出,白酒企業添加甜味劑可能是主觀加入,也可能是白酒勾調過程中帶入。例如,勾調時為掩蔽苦味使用酒用除苦劑時,除苦劑中可能含有的甜味劑就會帶入到酒體中。
科信食品與營養信息交流中心業務部主任阮光鋒表示,一些液態發酵酒或者調製酒使用甜味劑進行調味後冒充固態發酵酒去賣,會對真正的釀造優質白酒造成不正當競爭。
據介紹,我國白酒生產工藝包含固態法、液態法、固液態法3種。固態法白酒是我國名優白酒的傳統生產方式,即用固態配料發酵蒸餾的白酒;液態法白酒是指以含澱粉、糖類物質為原料,用香醅串香或食品添加劑調香勾調而成的白酒;固液態法白酒則是“以固態法白酒(不低於30%)、液態法白酒勾調而成的白酒”。
在中國酒業協會白酒分會秘書長宋書玉看來,國家標準規定白酒中不得添加甜味劑等任何非自身發酵物質,目的是保障我國傳統釀酒工藝得以延續,鼓勵白酒生產企業提高並穩定產品質量。
據業內人士透露,酒精勾調酒與純糧釀造酒成本差距至少在2倍以上,且不需要采用釀造、貯藏等複雜工藝,但在口感上有差異。因此,一些不法廠家為了改善產品的口感直接添加甜味劑。一些企業甚至直接以勾兌酒冒充純糧釀造酒,僅在配料表中標注水、高粱、小麥等,產品價格也可隨之升高,便於其獲利。
危害
過量攝入甜味劑有損健康
中酒協標委會委員鄒江鵬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紐甜、甜蜜素、糖精鈉是幾種常見的甜味劑,均不允許在固態發酵的白酒中添加,但仍有區別。與紐甜安全性較高不同,甜蜜素、糖精鈉對人體有害。
國家酒類及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曾在複函中指出,目前國際上對於糖精鈉、甜蜜素使用的安全性仍存在爭議,我國規定在一定範圍內部分食品可以限量使用甜味劑,但按照《世界杯賽程預測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的要求,白酒中不得添加。
鄒江鵬表示,消費者如果經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標的飲料或其他食品,會對肝髒和神經係統造成危害,對代謝排毒能力較弱的老人、孕婦、兒童更加明顯。而過量食用糖精鈉則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還會對肝髒和神經係統造成危害。
呼聲
中國品牌研究院食品飲料行業研究員朱丹蓬:白酒甜味劑屢禁不止的原因,首先是國家監管空白、白酒業自有技術標準缺失導致的。白酒行業稅收在當地占有較重比例,可能導致監管缺失;其次是企業追逐利益,氰化物可以起到回香作用,甜味劑可使白酒口感綿甜、清冽甘甜;另外,對於一些行業常用的添加劑,企業不按照規定操作;最後,白酒有些工序較為原始,生產過程很難把控。
中酒協標委會委員鄒江鵬:大酒廠要愛惜自己的品牌,規範自身的生產行為。同時,監管部門每年抽檢白酒發現的問題大多數集中在小酒廠,沒有嚴格的質量控製體係,為了利益最大化、抬高產品價格而故意將勾兌酒標注為“原料高粱、小麥,添加甜蜜素、糖精鈉”等。這些酒廠的產品往往打一槍換一個地方,讓監管部門難以處罰。今後加強對小酒廠的整治應是監管的一個重要方向。(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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