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鮮食品加甲醛 犯罪嫌疑人被徐州泉山檢方公訴獲刑
從2010年開始,曹敬元在徐州郊區生產素雞等豆製品。
“素雞保質期短,有時當天賣不完就壞了,扔了很浪費。”聽說甲醛可以“保鮮”後,2015年2月,曹敬元買了4公斤甲醛,從當年5月1日前後開始使用。他用4湯勺甲醛稀釋在1至1.5公斤水裏,然後噴灑在沒賣完的素雞表麵。這樣素雞外皮可以保持新鮮、不容易發粘和變壞,夏天可以保鮮2天左右。
曹敬元一般頭天晚上10點左右做好素雞,淩晨3點左右到附近的市場銷售。“我都是先賣頭天剩下的、噴過甲醛的素雞,後賣當天新做的素雞。”他每天能賣100至150斤素雞,營業額在四五百元左右。
“市場的工作人員每天都檢查,但都是抽檢。”曹敬元說,“我每天到市場後,先把使用甲醛保鮮的素雞賣掉。等工作人員檢查到我時,噴過甲醛的素雞已全部賣完,剩下的都是當天生產的沒使用甲醛的素雞。”直到案發前,他都沒有被市場人員查到過使用甲醛。
“我知道生產的豆製品中不能使用甲醛。”他說,市場也有規定,如果查出食用豆製品中含有甲醛,含量少的停業3個月;含量多的直接清除出市場。“不過我覺得素雞壞了太可惜,為了減少損失,我還是使用了。”
2015年7月7日,公安機關在曹敬元租住處扣押素雞一塊,溶液兩瓶。經檢驗,送檢的素雞中含甲醛成分,含量為5.88mg/ kg;送檢的兩瓶溶液中含甲醛成分,含量分別為23.30%、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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