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怕上火"廣告語屬王老吉 加多寶須停用
繼上月底勝訴使用“吉慶時分”廣告語案後,昨日,白雲山發布公告稱,公司旗下的涼茶品牌王老吉在使用“怕上火”廣告語案中再次勝訴。
公告稱,廣州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布的王老吉與廣藥集團起訴加多寶與廣東樂潤百貨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的判決結果顯示,加多寶被判立即停止使用廣告語“怕上火喝加多寶”;“怕上火,喝正宗涼茶;正宗涼茶,加多寶”;“怕上火,喝正宗涼茶”。與此同時,加多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王老吉、廣藥集團經濟損失500萬元,另外,廣州中級人民法院駁回原告王老吉、廣藥集團的其他訴訟請求。
據了解,此前加多寶曾作為原告方,要求法院判定王老吉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廣告語侵權,但於2013年12月16日遭重慶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訴請。隨後,2014年3月,王老吉開始作為原告起訴加多寶使用“怕上火”廣告語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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