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鹽灌裝成食用鹽 食藥犯罪案多涉"黑作坊"
無《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自製假藥出售,加工病死豬冒充合格生豬銷售,對工業鹽進行灌裝便成食用鹽,購進假冒“偉哥”貼個牌便可牟取暴利……
今天,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2022世界杯預選賽最新排名 發布會,選取了近年來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犯罪的一批重大典型案例進行通報,以期幫助消費者提高安全防範意識。
2014年以來,湖南法院共審結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163件,269人,其中,生產、銷售假藥罪案件87件120人,案件占比53.4%,人數占比48.2%;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案件27件,53人,案件占比16.5%,人數占比24.6%;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42件,90人,案件占比25.7%,人數占比41.8%;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件7件,10人,案件占比4%,人數占比4.6%。
湖南高院2022世界杯預選賽最新排名 發言人李宇先說,上述案件絕大部分屬“黑作坊式”生產,不法分子生產、銷售記錄沒有準確記載,導致案件在偵查、起訴和審判時無法確定具體的犯罪數額。由於牽涉到生產、倉儲、營銷、運輸等各個環節,因此這些案件大多為共同犯罪,有的已形成比較穩定的共同犯罪團夥。案發大多是因為已造成人民群眾食物中毒,病情惡化,甚至傷亡等危害後果,嚴重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要確保“菜籃子”“藥罐子”安全,需向“黑作坊”、“三無產品”開刀。
工業鹽灌裝成食用鹽
被告人龔鑫自2013年3月以來,多次從長沙的連慶倫處以每件65元(重約25千克)的價格購進用工業鹽灌裝的“雪天”牌綠色加碘精製鹽,後按每件80元的價格轉賣給聶淑軍,共計20餘噸,涉案金額7萬餘元。聶淑軍再加價在益陽市赫山區、桃江等地銷售。經湖南省鹽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驗,從聶淑軍租用倉庫內提取送檢的鹽不符合綠色食品食用鹽標準,此批鹽不合格。
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龔鑫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引起碘缺乏病等食源性疾病,其行為已構成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宣判後,被告人龔鑫提出上訴,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辦案法官介紹,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假鹽主要以工業鹽灌裝居多。消費者可以通過看外包裝、辨顏色、做實驗等方法來區別。真鹽封裝平整,包裝精美,字跡清晰,封口通過技術處理無法分開,外包裝袋兩側圓滑,沒有折線。假鹽外包裝袋往往字跡模糊、手搓即掉,包裝簡單、不嚴密,封口不整齊,兩側有兩條明顯的折線。真鹽外觀色澤潔白,假鹽外觀往往有淡黃、暗黑等異色。如果將鹽撒在一塊切開的馬鈴薯切麵上,真鹽立即呈現藍色。
法官提醒公眾,從10月1日起,新修改的世界杯賽程預測法已正式實施。該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生產不符合世界杯賽程預測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世界杯賽程預測 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
毒殺土狗出售給他人
2013年下半年以來,被告人鄧華江、李勇、付國強等人在寧鄉、桃江等地,使用含有氯化琥珀膽堿的麻醉飛鏢注射器和弓弩毒殺土狗,然後將毒殺的死狗銷售給被告人黃立祥等人,供人食用。
被告人黃立祥在家自建冷庫,從被告人鄧華江、李勇、付國強等多人處以4元至4.5元每斤的價格收購被射殺的毒狗。黃立祥將死狗進行脫毛處理後進行集中冷藏,以5.2元至5.5元每斤的價格銷售給賀應安等人。
另查明,2013年下半年以來,被告人付國強網購含有氯化琥珀膽堿的毒針打狗,並以4元至4.5元不等的價格將100餘支毒針賣給李勇用於打狗。氯化琥珀膽堿是一種肌肉鬆弛藥,屬法律、法規禁止在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中添加、使用的物質。
湖南長沙市寧鄉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立祥明知他人使用毒鏢殺狗仍然幫助收購或自己收購被毒殺的死狗,並經加工冷凍後將有毒凍狗銷售給人食用,其行為已經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賀應安明知他人所銷售的凍狗中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然收購並銷售給人食用,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付國強、李勇采用弩射毒鏢的方式殺狗,並將被毒殺的狗予以銷售,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依法判處上述被告人一年六個月至四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
辦案法官告訴記者,本案中塗在弩鏢上的“氯化琥珀膽堿”是一種劇毒藥,可導致骨骼肌鬆弛,並引起心動過緩、心律失常、心搏驟停等不良反應。若超量注射該藥或不配合使用呼吸機的話,可致人支氣管痙攣或過敏性休克死亡。吃了這種毒狗肉,輕則嘔吐、頭痛、腹瀉等,重則危及生命。
銷售假冒偉哥獲重刑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健康保健日益重視,尤其備受老年人青睞。然而,假冒偽劣、宣傳虛假、誇大療效、經營違規等亂象卻使消費者健康嚴重受損。
被告人李茂芹自2008年4月開始,從山東等地購進假冒“偉哥”的性保健品,在其經營的保健品店內進行銷售。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李茂芹先後16次從被告人李洪傑處以每粒0.16元至0.45元不等的價格購進黃色膠囊、黑色片劑、紅色片劑、黃色菱形片劑、黃色方形片劑、黑色丸劑等形狀的假偉哥藥丸裸片,金額共計203900元。
李茂芹在浙江義烏購買十鞭粒、黑金剛、金裝蟻力神、蟻力神、金偉哥、超偉哥、偉哥性動力等十餘種外包裝,自行進行包裝,每粒加價0.2元至0.4元,通過送貨上門、來店取貨、物流托運等方式銷往湖南省婁底市、長沙市、嶽陽市、邵陽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德保縣等地的眾多性保健品店,銷售金額共計1093778元。
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茂芹、李洪傑以非法營利為目的,明知是偽劣產品而銷售,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李茂芹有期徒刑十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100萬元,判處李洪傑有期徒刑七年七個月,並處罰金45萬元。
無許可證自製藥出售
被告人張學友於2004年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在湘西自己家中開設名為“振興民族醫”的聯合診所,診療科目是民族醫學科。先後聘用吳卓、陳明月、張優紅為診所工作人員。
張學友在未取得《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生產、銷售該診所自製、自命名的散劑藥和丸劑藥,經現場、網上看病後以現場派發和網購、郵購的方式,將藥銷售給患癌症、頸椎病、風濕病、男科、婦科、心髒病等各類疾病的患者。
為方便製藥,張學友於2006年指使他人買來粉碎機、製丸機、烤箱等機械設備,根據自己開出的藥丸配方,加工製成“正前”“四海”“雙夏”“三消”等十多種自命名的丸劑藥。除現場收費外,張學友以銀行轉賬和彙款方式獲得售藥款達140萬元。被告人吳卓、陳明月、張優紅等人在“振興民族醫聯合診所”工作期間,負責購買原材料、製藥、登記病曆、為病人取藥發藥、搬藥等。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學友在明知未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指使他人生產多種自命名的丸劑藥和散劑藥,並向患者出售,被告人吳卓、陳明月、張優紅幫助張學友生產銷售假藥,4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張學友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30萬元。鑒於被告人吳卓、陳明月、張優紅係從犯,可減輕處罰,且認罪態度好,對3人均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同時禁止被告人吳卓、陳明月、張優紅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藥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辦案法官表示,按照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配製醫療機構製劑應該取得《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及製劑批準文號。如果醫療機構未取得這兩個批準證明文件即配製製劑給患者使用,既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二十三條,也符合第八十四條規定的“應經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按假藥論處”的情形。本案中,對張學友的犯罪行為可以定性為“無證生產”,因此以生產假藥罪論處。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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