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最牛炒飯”不能粗暴地“一禁了之”
法國美食家薩瓦蘭在《廚房裏的哲學家》有句名言,“與發現一顆新星相比,發現一款新菜肴對於人類的幸福更有好處”。在消費社會,“吃貨”以一種新的方式實現與自我的和解、同群體的交流、對社會的融入。路邊炒飯也好,大排檔裏的燒烤也罷,隻要能夠滿足漸趨挑剔的味蕾,“吃貨”從來不缺乏餐飲消費的熱情。
路邊炒飯攤走紅的背後,根源於對食客需要的精準把握。大米品質好,鹵汁炒飯味道香,鹵菜做得好,價格也不貴,自然吸引了眾多食客。在社會分層鮮明的現代社會,吃是沒有門檻的愛好;即使身處社會底層,依然可以在街頭巷尾發現美食。“最牛炒飯”的火爆,正是“舌尖上的中國”的一個縮影。中國長期是一個農業社會,老百姓不僅熱愛美食,他們的一些重要價值觀往往和吃飯問題聯係在一起。
餐飲消費不僅具有經濟意義,還具有文化意義和社會意義。“通過美食這個窗口更多地看到中國人、人和食物的關係、人和社會的關係”,“最牛炒飯”在便民、利民和豐富城市夜生活的同時,也帶來了占道、擾民、影響城市衛生、世界杯賽程預測堪憂等負麵效應。
隻有得到了食客的信任和認同,路邊炒飯攤才會如此火爆。如果簡單、生硬地將“最牛炒飯”一禁了之,固然守衛了城市的公共衛生和社會秩序,卻也損傷了攤販和食客的利益訴求。如何兼顧法律和民意,如何實現公共利益和個體利益之間的利益協調,顯然離不開社會治理觀念的重塑和更新。
對於攤販來說,一個路邊攤就是一個生存機會,甚至承載著一個家庭融入城市生活的夢想;對於食客來說,正是因為“最牛炒飯”滿足了他們餐飲消費需要,才會出現數百人排隊搶購炒飯的生活圖景。“以堵代疏”、取消路邊攤位固然容易,為攤販保留就業創業機會、為食客保留美食,更考驗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和耐力。
在利益主體多元化、價值觀念多樣化的當下,隻有為攤販找到出路,才能避免“貓鼠遊戲”的一再上演。既實現城市管理的公共秩序和清潔衛生,又滿足商戶的牟利需要和食客的餐飲消費需求,隻有最大限度地尋找不同利益群體的價值公約數,才能實現多贏——規範夜間餐飲,為流動攤販入室經營創造條件、提供便利,對夜間餐飲引導實施集中供應,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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