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起 嬰兒奶粉營養成分強製揭露
食藥署署食品組科長周佩如表示,以往並未要求特殊營養食品的格式,但這類產品應加強管理,為了讓業者有一致遵循的規範,8月14日公告的「市售包裝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不同於一般食品隻須標示 熱量、 蛋白質、糖、 鈉等含量,明訂相關產品還須標出維生素、礦物質、左旋肉堿、灰分等特殊營養素含量。
相關產品包括170多項嬰兒及較大嬰兒配方奶粉,以及140多項特定疾病配方,例如醫院、安養中心或居家照護常見的管灌飲食代餐、腎臟疾病調整蛋白質者食品、糖尿病適用配方、癌症患者專用特殊營養食品等。
周佩如說,嬰兒奶粉是代餐的概念,須提供足夠營養素,該署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有關嬰兒配方食品的要求;特定疾病配方則參考「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建議不同年齡層需要的成分,新製上路後,可讓家長、營養師、居家照顧者有計算營養攝取的參考依據。
公告事項原訂今年7月1日就該上路,卻整整延後1年。周佩如解釋,這項草案於去年2月及12月進行2次預告,但因為第1次預告後,廠商反應原製造廠對營養成分的分析,必須經過多批次檢驗結果才能得到正確數值,因此該署往後延1年,以產品製造日期為準。
新製上路後,若業者沒標示可依《世界杯賽程預測衛生管理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產品回收改正後才能繼續販賣;若標示不實則可罰4萬至400萬元。(中時即時)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
- (2014-07-11)牛奶和嬰兒配方奶粉中的單糖和雙糖的分析
- (2014-10-27)追溯惠氏奶粉奶源 見證卓越品質
- (2015-01-28)一罐奶粉的入境之路 管窺自貿試驗區進口食品檢驗新亮點
- (2015-05-23)洋奶粉獲檢測差評 涉事企業拒絕認同檢測結果
- (2015-05-23)貝因美奶粉綠愛加 安全食品的模範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