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包裝的四類形式 辨析包裝有據可依
哪些情況屬於過度包裝?2010年4月1日實施的國家強製性標準《限製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對化妝品銷售包裝的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以及包裝成本和銷售價格比均有明確規定:化妝品包裝層數超過三層;包裝空隙率大於50%;除了初始包裝(直接與商品接觸的包裝)以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總和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20%,就屬於過度包裝。
過度包裝表現形式主要分為禮品式、開窗式、填充式、應對式四種。
禮品式:即迎合消費者口味和顯氣派,禮品盒內的產品體積較小,外包裝較大。
開窗式:即在包裝盒上設計成開窗式,窗口以外不可見處沒有產品,讓消費者誤以為可見的隻是少部分,其餘部分仍有產品。
填充式:是為了使商品包裝大一些,不讓較小的商品在大包裝中晃蕩,盒內大部分填充泡沫塑料等雜物。
應對式:是為應對監督檢查,在盒內放置一些禮品和其他物品來達到提高限量指標合格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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