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起買進口食品和化妝品別再盯"衛生證書"了
買進口食品和化妝品
不要再盯“衛生證書”了
中國江蘇網8月14日訊 記者昨日從常州檢驗檢疫局獲悉,國家質檢總局近期發布公告,要求進一步規範進口食品、化妝品檢驗檢疫證單簽發工作。公告特別要求:對進口食品、化妝品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或檢驗檢疫不合格但已經進行有效處理合格的,簽發“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不再簽發“衛生證書”。
以往,正常途徑進口的食品應當有檢驗檢疫部門簽發的《衛生證書》或《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消費者可以向銷售商索要所購產品的衛生證書或證明,以確定是否是正常渠道進口的產品,如銷售商無法提供證書,可以向食品流通領域監管部門投訴。
常州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消費者選購所有自2015年7月28日後進口的食品、化妝品時,隻需查看“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即可,證明備注欄標有貨物品名、品牌、原產國(地區)、規格、數(重)量、生產日期等詳細信息。
(張怡魯亞萍朱雅萍)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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