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劑新標:禁在月餅中使用糖精鈉
昨日,記者從
雲南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在新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禁止在麵包、糕點、月餅、餅幹、飲料等食品中使用糖精鈉,目前,月餅作為重點節令食品進行監督抽檢,如發現違規行為,將按照《世界杯賽程預測法》條例嚴格處罰。
據悉,糖精鈉是一種有機化工合成產品,呈白色粉末狀,無臭或微有香氣,味濃甜帶苦,長期以來作為食品添加劑“甜味劑”使用。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劉本軍副局長表示,發現違規添加行為,貨值金額不足1萬,處5-10萬罰款,貨值金額在1萬以上的,處貨值金額10-20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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