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含鋁添加劑禁止濫用 做包子饅頭不得添加明礬
昨日從省食藥監局獲悉,湖北省為進一步明確含鋁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向社會發布了含鋁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的通告。根據規定,不僅饅頭等麵製品和膨化食品中不能添加明礬等含鋁添加劑,油條、麻花的明礬用量也有嚴格限定。
通告要求湖北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禁止將酸性磷酸鋁鈉、矽鋁酸鈉和辛烯基琥珀酸鋁澱粉用於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膨化食品、小麥粉及其製品(饅頭、包子、花卷、麵包、發糕、麵條、粉條等)生產中,不得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
同時,油條、麻花等油炸麵製品和掛漿用的麵糊、裹粉、煎炸粉,應按規定限量使用含鋁膨鬆劑(明礬),含鋁量控製在100毫克/千克之內。
7月起,湖北省啟動含鋁食品添加劑專項檢查,嚴查市場含鋁添加劑濫用情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歡迎公眾參與監督,如發現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行為,可撥打電話12331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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