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係”明星產品頻遭消費者起訴
消費者質疑猴姑餅幹與普通餅幹無異
江中集團的猴姑餅幹自上市以來,在賺足消費者眼球的同時,也麵臨質疑——作為食品的猴姑餅幹是否具有其所宣稱的保健功能。
北京李先生由於胃部不適,在超市發廂紅旗店購買了“江中猴姑餅幹”,食用後發現其與普通餅幹無異。李先生認為該產品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藥品,宣傳上屬於誤導消費者,故起訴銷售者北京超市發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者江西食方食坊中藥食品公司、廣告代言人徐靜蕾等被告要求十倍賠償貨款共計7830元,並在中央電視台8套、騰訊視頻、超市發廂紅旗店大屏幕等廣告發布載體上公開道歉。日前,海澱法院已受理此案。
李先生稱,2014年初,其在中央電視台8套、騰訊視頻等平台多次看到徐靜蕾代言的“江中猴姑餅幹”養胃、能治療胃病的廣告宣傳,由於胃部不適,對該產品的廣告宣傳產生良好印象。此後,李先生購買了1大盒、6小盒猴姑餅幹,用來治療、改善胃部不適。買回產品並食用後,李先生發現其與普通餅幹並無不同,且由於他依賴“江中猴姑餅幹”,反而耽誤了及時用藥和就醫,給身體和精神造成了損害。
李先生稱,2014年11月18日北京市海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涉案產品“江中猴姑餅幹”的廣告行為不符合《流通環節世界杯賽程預測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根據該《辦法》第55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李先生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流通環節世界杯賽程預測監督管理辦法》《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等的規定,食品的宣傳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廣告經營者、發布者、廣告代言人發布虛假廣告,誤導、欺詐消費者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初元”品牌產品
被指“不符合世界杯賽程預測 標準”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猴姑餅幹案件尚未了結,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又受理了涉及江中藥業另一明星產品的一起糾紛。
北京陳女士稱,2015年3月22日,她在華光商廈購買了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初元牌複合肽特殊膳食營養液(供體質虛弱人群食用)、初元牌複合肽特殊膳食營養液(供術後人群食用)和初元均衡蛋白營養粉禮盒共計10多盒,花費5744元。
陳女士發現,初元牌複合肽特殊膳食營養液的食品生產許可證號為(QS3600 0601 0598),標簽、說明書均標識“特殊膳食營養液(供術後人群食用、供體質虛弱人群食用)”。但是,經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查詢,(QS3600 0601 0598)為飲料(其他飲料類)。
陳女士表示,《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規定:“如果在食品標簽或食品說明書上特別強調添加了或含有一種或多種有價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應標示所強調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初元均衡蛋白營養粉僅外包裝標簽標識為“肽+配方易吸收”,未標注肽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不符合世界杯賽程預測 標準。
此外,上述產品均添加有“大豆低聚肽粉、海洋魚皮膠原低聚肽粉”,經向國家衛生計劃生育委員會征詢得知,“大豆低聚肽粉、海洋魚皮膠原低聚肽粉”未經國家衛生計劃生育委員會安全評估、審查,兩種配料既不是新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更不是食品營養劑,涉嫌違反《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
江中食品業績不佳
北京市食藥監部門相關人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猴姑餅幹不是保健食品,屬於食品範疇,因此猴姑餅幹的廣告屬於工商部門監管。
就此事,《經濟參考報》記者7月15日致電江中藥業證券部,但截至發稿時尚未得到回複。
江中製藥集團在官網上聲明指出,江中猴姑播出廣告為“胃不好,總是不舒服,猴姑餅幹,猴頭菇製成,養胃。上午吃一點,下午吃一點,猴姑餅幹,養胃”。而“養胃”並非醫學臨床名詞,屬於民間說法。俗話說胃病“三分治,七分養”,“治”指的就是用藥品治療,“養”就是用食物調養。宣傳“養胃”,並沒有違法違規。
江中製藥認為,猴頭菇是食品原料,是美味菜肴,用食品原料製成餅幹,很安全;同時猴頭菇又是藥材,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藥品標準》第15冊第207頁中如下描述:猴頭菇製成的猴菇片,養胃和中,用於治療胃、十二指腸潰瘍及慢性胃炎。可見,說猴頭菇養胃是有科學依據的。江中研製猴姑餅幹,對猴頭菇的用量設計是有依據的。如同廣告所說,上午吃一點(一小包三片),下午吃一點(一小包三片),猴頭菇的劑量就達到了有效的劑量。“從江中猴姑餅幹投產至今近兩年,江中一直在醫院做臨床觀察,即便是食療配方,也要不斷提高其效果和質量。”江中製藥稱。
江中製藥集團旗下明星產品近來頻遭消費者起訴,這其中就包括猴姑餅幹和初元品牌產品。
消費者質疑猴姑餅幹與普通餅幹無異
江中集團的猴姑餅幹自上市以來,在賺足消費者眼球的同時,也麵臨質疑——作為食品的猴姑餅幹是否具有其所宣稱的保健功能。
北京李先生由於胃部不適,在超市發廂紅旗店購買了“江中猴姑餅幹”,食用後發現其與普通餅幹無異。李先生認為該產品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藥品,宣傳上屬於誤導消費者,故起訴銷售者北京超市發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者江西食方食坊中藥食品公司、廣告代言人徐靜蕾等被告要求十倍賠償貨款共計7830元,並在中央電視台8套、騰訊視頻、超市發廂紅旗店大屏幕等廣告發布載體上公開道歉。日前,海澱法院已受理此案。
李先生稱,2014年初,其在中央電視台8套、騰訊視頻等平台多次看到徐靜蕾代言的“江中猴姑餅幹”養胃、能治療胃病的廣告宣傳,由於胃部不適,對該產品的廣告宣傳產生良好印象。此後,李先生購買了1大盒、6小盒猴姑餅幹,用來治療、改善胃部不適。買回產品並食用後,李先生發現其與普通餅幹並無不同,且由於他依賴“江中猴姑餅幹”,反而耽誤了及時用藥和就醫,給身體和精神造成了損害。
李先生稱,2014年11月18日北京市海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涉案產品“江中猴姑餅幹”的廣告行為不符合《流通環節世界杯賽程預測 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根據該《辦法》第55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李先生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流通環節世界杯賽程預測 監督管理辦法》《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等的規定,食品的宣傳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廣告經營者、發布者、廣告代言人發布虛假廣告,誤導、欺詐消費者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初元”品牌產品
被指“不符合世界杯賽程預測 標準”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猴姑餅幹案件尚未了結,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又受理了涉及江中藥業另一明星產品的一起糾紛。
北京陳女士稱,2015年3月22日,她在華光商廈購買了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初元牌複合肽特殊膳食營養液(供體質虛弱人群食用)、初元牌複合肽特殊膳食營養液(供術後人群食用)和初元均衡蛋白營養粉禮盒共計10多盒,花費5744元。
陳女士發現,初元牌複合肽特殊膳食營養液的食品生產許可證號為(QS3600 0601 0598),標簽、說明書均標識“特殊膳食營養液(供術後人群食用、供體質虛弱人群食用)”。但是,經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查詢,(QS3600 0601 0598)為飲料(其他飲料類)。
陳女士表示,《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規定:“如果在食品標簽或食品說明書上特別強調添加了或含有一種或多種有價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應標示所強調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初元均衡蛋白營養粉僅外包裝標簽標識為“肽+配方易吸收”,未標注肽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不符合世界杯賽程預測 標準。
此外,上述產品均添加有“大豆低聚肽粉、海洋魚皮膠原低聚肽粉”,經向國家衛生計劃生育委員會征詢得知,“大豆低聚肽粉、海洋魚皮膠原低聚肽粉”未經國家衛生計劃生育委員會安全評估、審查,兩種配料既不是新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更不是食品營養劑,涉嫌違反《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
江中食品業績不佳
北京市食藥監部門相關人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猴姑餅幹不是保健食品,屬於食品範疇,因此猴姑餅幹的廣告屬於工商部門監管。
就此事,《經濟參考報》記者7月15日致電江中藥業證券部,但截至發稿時尚未得到回複。
江中製藥集團在官網上聲明指出,江中猴姑播出廣告為“胃不好,總是不舒服,猴姑餅幹,猴頭菇製成,養胃。上午吃一點,下午吃一點,猴姑餅幹,養胃”。而“養胃”並非醫學臨床名詞,屬於民間說法。俗話說胃病“三分治,七分養”,“治”指的就是用藥品治療,“養”就是用食物調養。宣傳“養胃”,並沒有違法違規。
江中製藥認為,猴頭菇是食品原料,是美味菜肴,用食品原料製成餅幹,很安全;同時猴頭菇又是藥材,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藥品標準》第15冊第207頁中如下描述:猴頭菇製成的猴菇片,養胃和中,用於治療胃、十二指腸潰瘍及慢性胃炎。可見,說猴頭菇養胃是有科學依據的。江中研製猴姑餅幹,對猴頭菇的用量設計是有依據的。如同廣告所說,上午吃一點(一小包三片),下午吃一點(一小包三片),猴頭菇的劑量就達到了有效的劑量。“從江中猴姑餅幹投產至今近兩年,江中一直在醫院做臨床觀察,即便是食療配方,也要不斷提高其效果和質量。”江中製藥稱。
記者注意到,對於初元品牌產品,江中製藥並未做出任何說明。
事實上,江中製藥集團跨界進入食品行業並不成功。江中藥業2014年年報顯示,江中食品是江中藥業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3000萬元,經營範圍為預包裝食品經營。該公司資產總額702萬元,較上年末下降66.31%;淨資產-6181萬元,較上年末下降181.35%。而2014年底實現營業收入1116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23.38%;淨利潤-3984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79.47%。
記者注意到,對於初元品牌產品,江中製藥並未做出任何說明。
事實上,江中製藥集團跨界進入食品行業並不成功。江中藥業2014年年報顯示,江中食品是江中藥業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3000萬元,經營範圍為預包裝食品經營。該公司資產總額702萬元,較上年末下降66.31%;淨資產-6181萬元,較上年末下降181.35%。而2014年底實現營業收入1116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23.38%;淨利潤-3984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79.47%。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
- (2014-06-20)遇世界杯賽程預測 問題過半消費者不維權
- (2014-08-22)“注水蟹”牟利,消費者吃虧
- (2014-11-07)燕京啤酒榮獲多項世界杯賽程預測 大獎 綠色健康嗬護消費者
- (2014-11-27)北京十種不合格食品下架 消費者可憑包裝小票退貨
- (2014-12-17)璀璨聖誕省心購 沃爾瑪海量進口商品助消費者全球掃貨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