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發布《進口食品檢驗等相關規定》的修訂公告
6月26日,韓國食藥部發布第2015-39號公告,對進口食品檢驗相關規定作出了修訂。主要內容如下:
1. 根據《食品標準和規格》的修訂,從除食用外可作其他用途的農林產品中刪除胡荽果實(胡荽子)。
2. 以最近10年不合格情況為基礎,對精密檢驗對象農殘檢驗項目作出了調整。
3. 最近5年連續5次以上精密檢驗結果無不合格情況、無預警信息的食品被指定為“僅文件檢查即可通關的產品項目”。對最近不合格情況出現的產品從“僅文件檢查即可通關的產品項目”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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