燜鍋底料加罌粟殼 餐廳兩經理被批捕
今年3月18日,漢陽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轄區內餐廳進行抽樣檢查時發現,一燜鍋餐廳的燜鍋底料內含有罌粟堿和那可丁。得知這一情況後,漢陽區檢察院提前介入該案。按照司法解釋規定,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於是,該院建議區食藥監局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5月15日,公安機關就該案犯罪嫌疑人向漢陽區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檢察院通過審查案卷材料、提審犯罪嫌疑人發現,含有罌粟殼成分的燜鍋底料配方隻有該餐廳總經理副總經理兩人知情。
兩人經營的這家燜鍋餐廳生意一直不好,為吸引顧客,兩人便向燜鍋底料中加入含有罌粟殼成分的香料包。為避免底料配方泄露,兩人在武昌一小區內單獨生產燜鍋底料,之後發往漢陽的餐廳。餐廳員工將半成品現場加工後再供顧客食用。因此,涉案餐廳店長、廚師及服務員等員工均不知道燜鍋底料中竟含有罌粟殼成分。
5月26日,兩名犯罪嫌疑人被漢陽區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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