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飲用水安全需四管齊下
國務院日前正式發布的《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國水汙染防治工作的行動指南。
行動計劃提出,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汙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嚴格控製,地下水汙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製,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
此外,還提出水治理目標,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汙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嚴格控製,地下水汙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製,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係統功能初步恢複。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麵改善,生態係統實現良性循環。
在當前水汙染較為嚴重的環境下,如何保障飲用水的安全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為此,《經濟參考報》記者專訪了清華大學環境學院博士、副教授楊宏偉。楊宏偉認為解決水安全問題需要從以下四個方麵入手:
第一,最重要的是尋找水質好的源頭,嚴格把關水源質量。由於各地區水源不同,有一些水源不好的地區,由於地質結構或者汙染的原因,水中存在對人體有害的無機或有機汙染物,水處理工藝可部分去除這些汙染物,但在水處理過程中,還會進一步產生消毒副產物,所以飲用水安全的第一步一定是尋找好的水源。
第二,供水係統是保障飲用水水質安全的重要環節,針對不同的水源水質,采用適宜的處理工藝,可保障出廠水達到國家飲用水水質標準,同時規範的供水管網及二次供水係統的管理和維護,可保障用戶龍頭水達到國家飲用水水質標準。
第三,為保障飲用水安全或進一步提升飲用水水質,家庭可通過燒開水或安裝家用淨水器等方式。燒開日常飲用水可殺死微生物,但對有機汙染物和重金屬離子等去除效果有限,而家用淨水器可以有效去除有機物及二次供水過程中產生的餘氯等,可進一步提升水質。
第四,政府應該進一步加大對飲用水安全的投入,包括水源保護、水廠和管網建設、二次供水係統的管理和維護、專業人員培訓、政策法規標準的製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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