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食品貓膩多:蛋白粉“營養過剩” 國家標準存在差異
進口貨超標100倍
去年8月,張小姐通過“京東商城”分三次網購一款名叫“艾貝斯”的乳鐵蛋白粉,共計23罐,付款8464元。之後張小姐發現,這款原產國為澳大利亞的進口蛋白粉超標使用了營養強化劑“乳鐵蛋白”,而且另有兩種營養強化劑未標明含量及營養素參考值。張小姐認為,該蛋白粉不符合世界杯賽程預測國家標準,遂向長寧區法院起訴,要求銷售該蛋白粉的貿易公司承擔“退一賠十”責任。
經審理,法庭查明,涉案食品雖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頒發了衛生證書等證明文件,但該蛋白粉使用了“牛磺酸”和“低聚果糖”,卻沒有標明這兩種營養強化劑的含量及營養素參考值。更嚴重的是,我國《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規定,“乳鐵蛋白”的使用量應小於等於0.1克/100克,而涉案蛋白粉標注的“乳鐵蛋白”使用量為100毫克/克,即10克/100克,超標100倍。
今年1月,長寧法院對本案作出判決:貿易公司退還張小姐貨款8464元,張小姐退還所購23罐蛋白粉;貿易公司另支付張小姐賠償金84640元。
國家標準存在差異
據長寧法院調研分析,食品成分超出我國法律規定上限成為涉訴進口食品糾紛的常見問題,因為國外對食品添加劑成分用量與適用範圍的規定與我國的相應規定存在差異,進口商對我國的規定又缺乏了解,致使原裝進口並在我國境內銷售的上述食品因違反國家標準而遭受重罰。此外,食品過期、商家故意將“到期日”標為“生產日期”、未經檢驗檢疫而私自進口到境內、進口含有不明成分的食品等問題也使得進口食品糾紛不斷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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