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監管步入十字路口
一直以來,我國對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說明書以及保健食品的生產實行注冊審批製度,對市售的保健食品實行標誌管理,即大家熟悉的“藍帽子”。這一方麵極大地規範了保健品市場,將大量不合規的產品擋在門外,但另一方麵也帶來了很多問題。比如審批製弱化了生產經營者是“第一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和法律義務,加大了政府的責任風險,造成了“重前置審批,輕後市監管”的現象。而因為複雜的審批環節,保健品企業在新產品審批的過程中也麵臨高昂的時間成本。
中國保健協會理事長張鳳樓建言,保健食品的市場準入應采取注冊與備案並行的雙軌製管理。對那些安全風險低、可形成國家統一標準的保健食品原料/產品采取備案製管理;而對那些認知度低,無法形成標準實施統一管理的產品/原料實施注冊製管理。並且通過對產品/原料實施科學評價的注冊製管理,不斷積累數據,建立標準,逐步向備案製過渡。
“藍帽子”仍很必要
目前,經衛生部批準的保健食品有10000多個,其中國產保健食品已超過90%。全國獲得GMP認證的企業超過3000家,除了本土保健品牌快速崛起外,很多國際品牌看好中國保健品市場,紛紛在華建立分公司、辦事處、經銷處或品牌代理商。這也使得整個保健品行業以每年10%的速度遞增,全國從事保健品生產、銷售、服務的人員已達600多萬人。
中國保健協會曾預測,中國膳食營養補充劑市場規模未來十年內將以10%的年均增速增長,有望超越日本成為全球第二大膳補劑市場。中國保健協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徐華鋒表示,未來10年,中國社會越來越關注健康,“治未病”需求會呈現爆發式增長,產業容量巨大。
行業的發展,也給整個行業的監管帶來了極大的考驗。而在過去發展的數十年中,保健品的監管的確經曆了複雜的嬗變。
1995年,由衛生部製定的《食品衛生法》正式實施,首次確定食品的法律地位。緊接著,1996年衛生部製定了《保健食品監督管理辦法》此後又出台了十幾部規章製度、標準等等,進一步規範了保健行業,2000年衛生部又規定了保健食品的功能22項,2003年又進一步的補充了保健食品聲稱的功能達27項之多。
1999年,衛生部和國家中藥管理局開始對中藥保健藥進行整頓,為期三年,凡是符合中藥的按中藥的審批條件審批,凡是符合保健食品的按保健食品的條件審批。經過一輪整頓後,從2004年1月1日開始,中藥保健藥退出市場,結束了保健藥和保健品共存的時代。
“保健藥品,保健食品整頓以後,前前後後經過13年才把它理清楚,2003年國務院三定方案,把原衛生部的關於保健食品的審批職能轉入國家食品藥品管理局,食品藥品管理局進一步完善有關的法律法規,重要的法規也出台了七八件”,張鳳樓表示。
2009年,《世界杯賽程預測法》出台,仍然保留了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對聲稱具有保健的食品嚴格監管,監管部門必須履責。
“2009年的《世界杯賽程預測 法》裏麵提出了監督部門必須要履責,不履責也有責任,比1995年的《食品衛生法》嚴多了,執法部門必須履責,不履責就有責任”,張鳳樓表示。
在張鳳樓看來,經過一係列法規的推出和完善,我國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體係已經基本形成,“它在保健世界杯賽程預測 監督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為國際上提供了保健食品的立法借鑒”。
據悉,時至今日,保健食品的注冊審批製度實行近20年,大量不安全的、功效評價不合格的產品沒有通過注冊。“當時最少28000種,很多種就排除在外,保障了產品的安全性和消費者的利益”。
據張鳳樓介紹,保健食品一般都含有活性成分,起到調節人體機能,降低疾病風險的作用。基於安全方麵的考慮,許多活性成分是不允許用於普通食品的,且這些成分多以濃縮的形式存在於保健食品中。加之類似於中草藥的成分在保健食品中使用的越來越廣泛,情況也越來越複雜。因此,對保健食品建立相對獨立的法規體係采取上市前的評價和審批,以確保產品的安全性是十分必要的。
“特別是那些使用了新原料的產品,更應該通過注冊審批來確保其安全性。保健食品具有聲稱對人體的保健作用,有必要對其做量效方麵的評價和確認,以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張鳳樓認為,作為食品的一個類別,對這些在安全性和所做的保健功能聲稱方麵還不太了解、尚無法形成統一標準的原料/產品實施上市前的審批製管理非常必要。
專家建議“雙軌並行”
然而,審批製也給企業帶來了高昂的成本。一直以來,我國對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說明書以及保健食品的生產實行審批製度,對市售的保健食品實行標誌管理,即大家熟悉的“藍帽子”。保健食品從申報到取得“藍帽子”,要經曆準備申報材料、樣品生產、試製現場核查、樣品送檢和專家審評“五階段”。
統計數據顯示,有些企業報批“藍帽子”的各種費用超過1000萬元,過去15年各個商家為審批“藍帽子”所花的費用累計超過50億元。昂貴的審批費用和時間成本,使中國成為全世界保健食品行業準入門檻最嚴格、成本最高的國家。
此外,審批製也弱化了生產經營者是“第一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和法律義務,加大了政府的責任風險,造成了“重前置審批,輕後市監管”的現象。有業內人士甚至提出幹脆廢除審批製,引入備案製。
但有業內人士認為,保健食品行政審批製度一旦取消,則意味著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將失去法律效應,保健食品行業麵臨重大轉折。
“如果取消注冊,必將產生一係列的世界杯賽程預測 問題。產品功能標準管理得不到實施,行政執法監督將失去法律依據”,張鳳樓強調。
而在張鳳樓看來,保健食品的市場準入應采取注冊與備案並行的雙軌製管理,即:對那些安全風險低、可形成國家統一標準的保健食品原料/產品采取備案製管理;而對那些認知度低,無法形成標準實施統一管理的產品/原料實施注冊製管理。並且通過對產品/原料實施科學評價的注冊製管理,不斷積累數據,建立標準,逐步向備案製過渡。
之所以會在此時建言引入備案製與注冊製並行,張鳳樓認為,這是以行業的長期發展為基石的。據悉,自立法以來,保健食品在我國的發展已近二十年的曆史,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都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和信息。對許多原料和產品的安全性以及所對應的保健功能有一定的了解。
張鳳樓稱:“基於所掌握的數據和信息建立相應的標準化要求,以確保在滿足這些要求下的原料/產品是足夠安全和有效的,那麼對於此類產品完全可以采取備案製管理,從而大大降低政府、企業的負擔,減少產品上市的時間。例如,維生素、礦物質營養素補充劑,魚油,輔酶Q10等”。
無獨有偶,中國保健協會副秘書長黃建生也提倡引入備案製,但他同時強調這是“有條件的備案”。黃建生解釋稱,如果隻進行形式審查就叫備案,如果涉及到實質性和技術性的審查我們認為就是注冊。而黃建生所說的“有條件備案”是指,“可備案的產品必須保證安全可靠。首先用的原料有標準,此外如果聲稱可輔助降血脂,也必須有足夠的證據,還有其他一些條件,隻要符合了便可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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