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昂貴不等於保真 進口食品等涉訴率逐年提升
價格昂貴≠保真
西城法院法官張蕾介紹,2014年,西城法院共審理消費者權益保護類案件106件,其中侵權類案件16件,占比15.1%;合同類案件90件,占比84.9%。高檔商品,如名煙名酒、進口食品、電子產品等正逐漸成為涉案商品的重要類型。
“我們還受理了諸如涉貂皮大衣、涉進口保健品等糾紛,近幾年因消費高檔商品涉訴的案件所占的比例越來越高。”張蕾說,傳統案件中商品質量問題大都集中於一些明顯直觀的瑕疵上,如腐敗變質、混有異物,如今,消費者對商品的觀察更為細致。
張蕾說,因產品標注不當、材質不符、生產許可證不實等原因將商家訴上法庭的不在少數。
張蕾建議消費者,在日常選購商品時注意商品有無品名、規格、型號、檢驗合格證等標記,購物時妥善保管購物小票,以便日後維權。
行政機關助消費者舉證
據介紹,消費者在利益受損後,除通過訴訟保護合法權益外,一些消費者到行政主管部門對商家進行舉報投訴,並以行政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作為證據到法院起訴成為此類案件近年的新趨勢。
“上網核查信息、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向有關部門舉報核實等都成為消費者維權的有效途徑。”張蕾說,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在起訴前先向行政主管機關舉報投訴。“行政主管機關除了具有行政監督檢查的職能,還可以對違法經營的行為進行處罰,且可取得民事訴訟難以取得的證據,是非常有效的維權途徑。”
■案例
花三萬買假貂皮衣 消費者獲賠
花數萬元買回的貂皮上衣,實際麵料卻與標簽上的標注不符。消費者孫女士將北京一商場起訴至法院,要求退還購物款,並賠償三倍損失。
孫女士訴稱,2014年初,她在北京某百貨公司購得品牌為DUNNU的毛皮一體上衣一套,花費32900元,該服裝標簽標稱:“麵料成分:水貂毛皮”。
買回家後,孫女士的朋友告她,衣服的材質不像是水貂毛皮,可能是其他便宜的毛皮材質。孫女士隨後將衣服送至國家皮革製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經鑒定,送檢毛皮一體上衣(標稱)衣領毛皮材質為掃雪貂毛皮。
孫女士拿著檢測報告找到商場希望協商解決此事,但雙方未能就退貨及賠償一事達成一致意見。孫女士認為商場的行為已經構成欺詐,故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購物款及三倍損失。
經法院調解,北京某百貨有限責任公司同意與孫女士協商解決,雙方達成協議,百貨公司為孫女士退還貨款,並另行支付5000元。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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