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部分修訂《食品添加劑規格基準》
2月24日韓國KFDA發布食品藥品安全處公告第2015-5號,對《
食品添加劑規格基準》進行了部分修訂。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添加劑中取消了認為有安全隱患的合成著香劑2,5-二甲基-3-乙酰基噻吩(3-acetyl-2,5-dimethylthiophene)。
2.富馬酸亞鐵,焦糖著色劑和酵母提取物純度實驗中追加了汞項(要求3.ppm以下),並進一步明確了焦糖著色劑、酵母、矽酸鎂、澱粉的定義。
3.規定了焦亞硫酸鈉類(焦亞硫酸鈉、焦亞硫酸鉀、無水亞硫酸、酸性亞硫酸鈉、亞硫酸鈉、連二亞硫酸鈉)對幹燥椰子的使用量(0.20g/kg)。
4.氫的使用對象中追加了飲料類。
5.修訂了器具等的殺菌消毒劑的規格基準,要求適用於器具的殺菌消毒劑必須含有能起到殺菌消毒作用的有效成分,並符合各品種的成分規格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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