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鉛皮蛋含鉛 樂天超市虛假宣傳消費者獲三倍賠償
新京報記者昨日獲悉,朝陽法院一審認定該行為屬於虛假宣傳,判決支持了劉先生的全部訴訟請求。
“無鉛蛋”卻含有“少量鉛”
劉先生稱,2014年6月,他在樂天超市購買了南昌市梅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梅氏公司)生產的“一旦鮮”牌“無鉛鬆花鴨皮蛋”14盒共191.8元。
購買後,他發現該商品標適用標號為NY/T754-2011的綠色食品標準。經查詢,該標準規定商品鉛含量低於0.1mg/kg。劉先生說,這意味著這個指標的皮蛋都含鉛,隻是含量不同。直接標明“無鉛鬆花鴨皮蛋”對消費者是一種誤導。為此,劉先生根據《消法》,請求法院判令樂天超市退還價款191.8元,並三倍賠償575.4元。
樂天稱是製蛋“工藝無鉛”
審理中,樂天超市主張,劉先生購買的鬆花鴨皮蛋係采用無鉛工藝生產,並不是指該鴨皮蛋不含鉛,且商品名稱旁邊已標注“無鉛工藝”字樣,並通過加邊框、改變顏色、加深字體等方式引起消費者注意,不存在欺詐行為。
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該商品在外包裝顯著位置醒目標注為“無鉛鬆花鴨皮蛋”,易使消費者誤認為該產品絕對不含鉛,故樂天超市出售該商品的行為屬於虛假宣傳,應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承擔賠償責任。一審判決樂天超市退還劉先生價款191.8元,並三倍賠償劉先生57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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