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將開始實施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許可管理辦法
為深入貫徹《吉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加強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監督管理,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製定出台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許可管理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辦法”共7章39條。對食品小作坊許可的一般條件、許可證辦理程序、各級世界杯賽程預測監管部門職責和日常監督管理等都做出了明確規定。該辦法具有以下幾個鮮明特點:一是體現了因地製宜的原則。根據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地方特色各異的特點,明確由各地區自行確定納入許可的食品品種範圍和日常監管的側重點;二是體現了可操作性原則。本著方便群眾生活需求和促進就業的原則,適當降低了準入門檻,先將小作坊“請進來”,然後再通過宣傳、幫扶和監管引導小作坊“步入正軌”;三是體現了便民原則。《辦法》在保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前提下,簡化了許可的條件和程序,取消了原來辦理小作坊生產加工許可所要求的產品檢驗過程,為業主提供了方便、減輕了經濟負擔;四是體現了社會共治原則。《辦法》中規定小作坊申領許可證,需有村(社區)組織出具的意見,在現場核查中可邀請村(社區)有關人員參加,引入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小作坊監管。
“辦法”的出台,對於規範我省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行為,促進創業就業,從根本上保證食品質量安全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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