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功夫股權轉讓案一審判決
蔡達標方麵向新浪財經表示,由於經濟損失賠償訴求未獲法院支持,將提起上訴。
一審判決解除股權轉讓協議
該案要追溯至2010年9月18日,真功夫股東各方為推動真功夫上市簽署《關於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及後續事宜之框架協議》(簡稱“股權轉讓協議”),約定潘宇海向蔡達標獨資的東莞贏天轉讓雙種子公司35.74%的股權(對應真功夫3.76%的股權),轉讓金7520萬元;潘宇海向今日資本指定的兩家公司轉讓真功夫21.25%股權。
協議簽訂後,蔡達標支付了7250萬元轉讓金,今日資本支付了380萬美元定金。但在蔡達標因經濟犯罪被捕後,今日資本於2011年11月30日解除了協議。
此後,潘宇海拒絕轉讓股份,並起訴蔡違約,蔡達標則提出反訴。2014年5月,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
潘宇海訴求判定蔡達標承擔定金、違約金、損失共計7520萬元;而蔡達標訴求判定法院解除雙方簽署的框架協議,同時判定潘方歸還蔡已支付的7520萬元股權轉讓款及賠償損失2034.91萬元。
新浪財經今日獲得的法院一審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訴訟雙方均存在違約事實,故解除蔡達標、潘宇海以及今日資本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潘宇海應返還轉讓款7520萬元給蔡達標;駁回雙方其他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蔡達標的刑事犯罪行為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蔡達標存在違約;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後,潘宇海沒有及時提供賬戶,導致今日資本無法按約定付款,潘宇海在履約過程中亦存在違約。
蔡達標方麵不滿結果將上訴
對於此案的判決,蔡達標的妹妹蔡春紅表示,“(潘)拿了錢四年多,我們要求賠償利息是合理的,但是法院隻判他返還轉讓款,我們對此很不滿,會提起上訴。”
蔡達標因經濟犯罪目前仍在獄中。今年6月,廣州中院對蔡達標等人涉嫌挪用資金、職務侵占等犯罪行為作出二審判決,蔡達標維持一審罪名量刑14年。
蔡達標當年為完成上述股權轉讓,曾向銀行借貸3760萬元,目前無法償還。銀行今年已經申請法院拍賣其所持有的41.74%真功夫股權,用於償還貸款以及利息。
對於拍賣進展,蔡春紅向新浪財經透露,法院已經就股權拍賣出示估值報告,但蔡方認為報告嚴重低估真功夫市值,已經提出異議。目前股權尚未正式開始拍賣。
自蔡入獄後,潘宇海一直為真功夫實際控製人,2013年9月由真功夫董事會任命為真功夫董事長。
真功夫對新浪財經表示,該案屬於股東之間的糾紛,與公司正常經營無關。公司對此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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