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打掉25個有毒添加劑和腐竹窩點
據央視《每周質量報告》消息,這一案件的偵破,來自山東省滕州市警方不久前接到的一個舉報。
舉報人稱,滕州市裏滕平路上一家名為“真滋味”的飯店,白天大門緊閉,一到夜裏經常散發出難聞的刺鼻味道。
山東省滕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陳亞增介紹,工作人員經過調查發現,這家名為“真滋味”的飯店早已停業,並被轉租給一名操外地口音的中年婦女沙某。然而,沙某承租飯店後,白天緊鎖大門,一到晚上就有幾個工人到這裏生產一種外包裝上沒有任何標識的白色粉末狀物質。
山東省滕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徐美湖介紹說,沙某對外宣稱白色粉末為“漂白劑”,在廠內被工人稱為“大料”。令警方不解的是,這些“大料”的出貨時間,總在深夜被車拉走。
為了查清真相,警方提取了沙某生產的“大料”樣品,送往權威部門檢測。鑒定結果顯示,警方提取的樣品中,根本不含漂白劑的主要成分次氯酸鈣和氯化鈣,而是檢測出了硼砂。
“檢測之後出來的結果,令我們大吃一驚。”徐美湖說。硼砂具有防腐、增筋作用,因具有致癌性,早在2008年就被禁止在食品生產中添加。
檢測結果還顯示,沙某生產的“大料”裏麵還含有焦亞硫酸鈉和烏洛托品。焦亞硫酸鈉因可能引起人體肝腎傷害,2011年被禁止在食品生產中添加使用。
烏洛托品屬工業原料,其作用與“吊白塊”類似,起到增白、保鮮、增加口感、防腐的效果,但可致人體過敏、致癌、器官畸形等,2010年被明令禁止用於食品生產。
警方偵查人員發現,沙某的窩點,出貨量非常大,最多時僅一天賣出的“大料”就達20噸。
“如果我們沒有發現它流向食品的環節,可能也隻是一個違規違法的行為,不涉嫌構成犯罪。”山東省公安廳食藥環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張月波說。
因此,專案組決定從外圍入手,暗查沙某的銷售網絡。調查發現,沙某的“大料”銷往食品企業。“在河南交易的時候,它直接進入了一家這個腐竹生產廠。”徐美湖說。
沙某生產的“大料”,一部分直接銷往河南、山東等地的腐竹生產企業和加工黑窩點,另一部分則賣給了各地的食品添加劑中間商。確定基本事實後,專案組決定立即查封沙某生產窩點。
沙某生產的“大料”,基本都是分大小袋兩種包裝。沙某承認,這種大袋裝的大料每袋40公斤,售價210元左右,小袋20公斤,售價110元左右。
盡管沙某的“大料”價格並不便宜,但由於“效果好”,沙某的產品很受歡迎,銷量非常大。截止發稿時,警方查扣的有毒有害食品添加物和原料多達105噸。
據犯罪嫌疑人沙某交代,她用硼砂、焦亞硫酸鈉和烏洛托品三種化學原料調配出來的“大料”,主要銷售對象就是腐竹加工廠。
我國腐竹生產企業主要在河南、山東、廣西等地,生產企業眾多競爭異常激烈,要想降低產品價格,就必須降低成本,而添加價格遠遠低於大豆的玉米澱粉,便成常用手法。
沙某主要客戶之一的山東萊蕪的徐某也承認,如果用純大豆製作腐竹,成本價就比市場價高,沒有利潤可言。
問題是,添加玉米澱粉後的腐竹,黏度不夠,口感鬆散,且易斷碎,賣相又差。這時,沙某的“大料”就派上了用場。
據徐某交代,摻了玉米澱粉和“大料”後,1000公斤大豆至少能產出600公斤腐竹,比純大豆的產量猛增200公斤,而添加“大料”和玉米澱粉的成本不足100元。也就是說,以市價每公斤16元計算,生產1000公斤“毒腐竹”,企業老板至少可額外獲取3100元的非法利益。
警方將徐某工廠查扣的全部5個批次腐竹樣品送檢後發現,5個樣品均含有違禁物質烏洛托品和硼砂,且含量驚人,其中烏洛托品含量最多的高達13392微克/公斤,硼砂含量最多的高達9523.26毫克/公斤。
警方發現,沙某的“大料”,銷往山東、河南、河北、黑龍江等地,這家“黑作坊”的背後,是一個涉及7省的“毒腐竹”黑色產業鏈。鑒於案情重大,涉及麵廣,公安部將這一案件列為“801”專案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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