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膳食食品標簽不得涉療效
國家衛生計生委日前發布新一版的《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問答,明確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具有預防疾病、治療等功能,因此其標簽不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標準將於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問答中解釋,特殊膳食用食品雖然產品配方設計有明確的針對性,但其目的是為目標人群提供營養支持,不具有預防疾病、治療等功能,因此標簽標準明確要求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不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按照規定,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含量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並應在標簽上如實標示。以嬰兒配方食品為例,產品標簽中除應標示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的含量外,還應標示《嬰兒配方食品》中規定的必需成分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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