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樓摻假售假 被判賠“五糧液” 4.5萬元
因摻假銷售“五糧液”酒,惠州市某酒樓被判支付4.5萬元給酒廠……近日,惠城區法院成功調解一宗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這是去年12月最高院批準惠城區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管轄部分知識產權民事糾紛以來,基層法院首例審結的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截至目前,該院新收此類案件18宗。
不久前,原告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石灣鎮當地經銷商和消費者投訴,稱被告劉某(嘉豪金富酒樓經營者)存在摻假銷售“五糧液”酒的行為。對此,原告對被告行為提出訴訟,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及賠償各類損失12萬元,並要求登報澄清。後經過惠城區法院法官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為,支付原告經濟損失及製止侵權的合理開支共計45000元,並在《南方日報》刊登公告,以消除影響。該案是惠州市基層法院首例審結的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
據介紹,2013年12月14日,最高院正式批複惠城區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管轄發生在其轄區內除專利、植物新品種、繼承電路布圖涉及糾紛案件、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糾紛案件及壟斷糾紛案件之外的一般民事糾紛案件。同時批準管轄訴訟標的額5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屬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據市中院民三庭庭長陳向科介紹,涉知識產權案一般分為民事、行政、刑事三類,其中,民事案件占比在90%以上,且多數集中在惠城區。部分知識產權審理權限下放到惠城區法院,將使基層法院司法管轄權更加完善,並為最高院要求開展知識產權庭統一審理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試點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同時陳向科還認為,將部分知識產權審理權限下放到惠城區法院,不僅有利於加強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同時也為惠州建設創新型城市、深入開展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城市培育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如果您想隨時隨地了解更多關於食品相關2022世界杯預選賽最新排名 、世界杯賽程預測事件及世界杯賽程預測常識等內容請關注我們的微信號:cnfoodsafety
相關熱詞搜索:酒樓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