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出爐 取消雙方議價
5日,東莞市印發了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9月1日正式實施。與今年1月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此次取消了二次供水定價時物管和業主議價的行為,相關價格管理辦法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另行製定。
記者查看發現,辦法明確二次供水管理單位負責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日常運行管理維護、定期對各類儲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於一次)和水質常規檢測。辦法稱,建設單位(產權人)在新建或改造二次供水設施時,應將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方案、施工圖紙等資料按規定報屬地供水企業審查。竣工後,還要報相關部門和供水企業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驗收。二次供水設施驗收不合格的,不予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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