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餐飲服務投訴量同比增長67.5%
人民網8月5日電(記者 聶叢笑 實習生 黃子君)據《2014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報告顯示,2014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餐飲服務投訴5,176件,同比增長了67.5%。其中,質量問題的投訴1093件,合同問題的投訴1280件。
據資料顯示,四川省樂山市的朱先生於2014年1月28日在某飯店訂了三桌年飯,約定除酒水外每桌450元,實際消費了1640元,但在結賬時卻被收1800元。經核對清單,經營者多收了160元的“開瓶費”。
朱先生隨即要求經營者退還多收取的“開瓶費”,被拒絕後,朱先生於2月18日投訴到當地消費者委員會,要求維權。
經查證,經營者未向消費者告知需要收取“開瓶費”,其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經調解,由經營者退還朱先生160元開瓶費。
新《消法》對於經營者以不公平格式條款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作出進一步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製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借助技術手段強製交易”。任何企業、行業不得以不平等格式條款的形式損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餐飲行業有必要依據新《消法》的規定,重新定位服務大眾餐飲消費需求,早日糾正消費者多年詬病的“禁止自帶酒水”、“消毒餐具另收費”、“包間最低消費××元”等行業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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