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甲醇當酒喝!流水席4人誤食醇基燃料中毒死亡,多人住院

2022-03-25 16:53:12 來源:

01案情介紹

近日,納溪區融媒體中心發布消息稱,3月23日16時26分,納溪區政府值班室接區公安分局報告:豐樂鎮有4人死亡。

接報後,瀘州市、納溪區相關領導迅速趕赴現場,立即成立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人員排查、事件原因調查、醫療救治、善後處置等工作。經調查核實,4名死者都曾於3月21日晚在該鎮石通村參加同一場喪事並就餐。公安機關提取死者血樣送檢,檢測出甲醇成分。結合公安機關調查和醫療救治專家診斷,死亡人員符合甲醇中毒特征,有證據證明係誤食醇基燃料所致。

截至目前,除4名死者外,還有13人因誤食醇基燃料在醫院接受觀察治療,暫無生命危險。

02後續調查

關於豐樂鎮“3.23”事件,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已確定4名男性係誤食醇基燃料致死,現已對犯罪嫌疑人羅某采取刑事強製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經納溪區公安分局調查:3月21日,張某在豐樂鎮石通村五社其弟家為其母親辦理喪事,聘請羅某(男,46歲,豐樂鎮人)操辦“流水席”。

3月20日18時許,羅某在豐樂鎮購買了五桶醇基燃料,運至張某其弟家廚房中存放,作為燃料備用,未安排人員看管。

3月21日午餐前,鄰居王某(男,43歲,豐樂鎮人)和梁某(男,34歲,豐樂鎮人)在張某其弟家廚房中,把存放的醇基燃料誤認為是食用白酒,裝入容量為10斤和5斤的白色塑料酒壺,中午和晚上分別提供給客人飲用,致使部分食用者甲醇中毒,造成4人死亡,另有13人在醫院接受觀察治療,暫無生命危險。

市、區有關領導到醫院看望、慰問,相關善後處置工作在進一步開展。

03知識解讀

像酒不是酒!提醒大家千萬不要誤食誤飲!

醇基燃料是以醇類為主體配製的燃料,主要成分為甲醇,具有毒性,通常以液體或固體形式存在。因為經濟實用便宜,常用於取代燃料柴油、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作為燃料使用,通常用於餐飲行業和“農村壩壩宴”。液體醇基燃料有明顯刺激性氣味,與白酒一樣為無色透明液體,不能飲用,易引起酸中毒導致腎衰竭,甚至死亡。

04相關法規

實際上,早在2018年,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已就醇基燃料管理發布相關公告,並作出風險提示,全文如下。

總局關於餐飲服務提供者禁用亞硝酸鹽、加強醇基燃料管理的公告

(2018年第18號)

為防止誤食亞硝酸鹽導致食物中毒、誤飲甲醇導致人身傷亡,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餐飲服務提供者禁用亞硝酸鹽、加強醇基燃料管理公告如下:

一、禁止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嚴防將亞硝酸鹽誤作食鹽使用加工食品。

二、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盡量采購使用乙醇作為菜品(如火鍋等)加熱燃料。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應加入顏色進行警示,並嚴格管理,防止作為白酒誤飲

三、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餐飲服務提供者的指導和檢查,發現違反本公告規定的,一律依法嚴肅查處。特此公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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