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6 10:10:40 來源: 食安觀察網
魏金梅,鍾國慶
(贛州市綜合檢驗檢測院食品藥品檢測所,江西贛州 341000)
摘 要:食品微生物檢驗和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是保證人們食用安全性必不可少的檢驗,兩者既有相同點也有不同點。本文主要對食品微生物檢驗法和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法兩種微生物檢驗方法進行比較分析。分別從檢驗依據判定依據、實驗環境要求、采樣方案、檢驗量、樣品稀釋液及樣品供試液製備、培養基及培養溫度、方法驗證、致病菌(控製菌)的鑒定方法等方麵進行對比分析。發現兩者在許多方麵具有相同及相似之處,但在本質上存在差別,實驗人員在檢驗中要把握兩者的本質差別以便更好地開展檢驗。
關鍵詞:食品微生物檢驗;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相同點;不同點
食品藥品安全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一直是人們普遍關注的話題。要切實保障人們飲食用藥安全有效,微生物檢驗必不可少。無論是食品,還是藥品,對其進行微生物檢測是衡量其衛生質量的重要指標之一,是判定被檢食品藥品是否可食用的科學依據之一。食品微生物檢驗是運用微生物學的理論與方法,檢驗食品中微生物的種類、數量、性質及其對人的健康的影響,以判別食品是否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測方法,主要包括菌落總數、黴菌、酵母菌、沙門氏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的檢驗。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法專門用於藥品中的非無菌製劑及其原、輔料等的微生物檢驗,包括微生物計數法及控製菌檢查法,其中微生物計數法包括需氧菌總數、黴菌和酵母菌總數的計數。比較這兩種方法,發現存在許多相似之處,但也存在本質差別。本文分別從檢驗依據判定依據、實驗環境要求、采樣方案、檢驗量、樣品稀釋液及樣品供試液製備、培養基及培養溫度、方法驗證、致病菌(控製菌)的鑒定方法等方麵對其共性及差異進行概述。
1 檢驗依據和判定依據
無論是食品微生物檢驗還是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都必須嚴格按國家頒布的相關檢驗標準和法典進行檢驗。
(1)檢驗依據。食品微生物檢驗的依據是世界杯賽程預測國家標準中的食品微生物學檢驗,以GB 4789係列標準為主,而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第四部中的微生物限度檢查法為依據,包括微生物計數法和控製菌檢查法。
(2)判定依據。食品微生物檢驗中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黴菌和酵母菌總數等衛生指標按各品種項下的世界杯賽程預測國家標準執行;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誌賀氏菌等致病菌的判定則按《世界杯賽程預測 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29921—2013)執行。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的判定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第四部中的“非無菌產品微生物限度標準”,該標準是基於藥品的給藥途徑、對患者健康潛在的危害及藥品的特殊性而製訂的。
這兩者的檢驗依據、判定依據都在不斷更新,兩種檢驗方法會在更新時有所調整。不同的是更新階段、周期不一樣,世界杯賽程預測 國家標準的更新是不定期的,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頒布之後每5年更新一個版本,5年期間還會根據市場變化發行增補本或者修訂本。
2 實驗環境要求
對微生物檢驗而言,檢驗環境直接影響檢驗結果的準確性。食品微生物檢驗的環境要求見於《世界杯賽程預測 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總則》(GB 4789.1—2016)中,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實驗環境要求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第四部》微生物限度檢查法中。兩者都對實驗室環境提出了嚴格要求,如都規定檢驗需在單向流空氣區域內進行。
但兩者要求的側重點有所差別。食品微生物檢驗對溫濕度、潔淨度、噪音等提出了要求,且明確指出病原微生物的分離鑒定工作應在二級或以上生物安全實驗室進行。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明確了實驗環境潔淨度等級,規定應在不低於D級背景下的B級單向流空氣區域內進行,並要求定期監測單向流空氣區域、工作台麵及背景環境,監測內容包括懸浮粒子、浮遊菌、沉降菌等[1-3]。
3 采樣方案
無論是食品微生物檢驗還是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的采樣都需遵循隨機采樣的原則,但由於食品類別及製作方法等的多樣性,其采樣在遵循隨機性的基礎上還要兼顧代表性原則,例如由餐飲單位加工的食品導致的世界杯賽程預測 事故,重點采集現場剩餘食品樣品,以滿足世界杯賽程預測 事故病因判定和病原確證的要求[4]。
食品微生物檢驗采樣方案較為複雜,分為二級和三級采樣方案,這主要依據食品特點、檢驗方法及微生物對人體的危害程度而確定。二級采樣方案設有、和值,三級采樣方案多增設了一個值,即最高安全限量值。一般而言,對於危害較大或者較嚴重的檢驗項目通常采用二級采樣方案,即不得檢出,如沙門氏菌;而危害較小或者輕微的,允許使用三級采樣方案,即可以有一定的容許範圍,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的檢驗一般采樣三級方案。黴菌和酵母菌的計數一般采用一次采樣方案,有少數食品的黴菌檢驗采用三級采樣方案,如衝調穀物製品。
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的采樣比食品簡單,沒有進行分級,隻需在滿足檢驗量的前提下,至少隨機抽取2個獨立包裝的同批次供試品。
4 檢驗量
食品微生物檢驗的檢驗量是25 g或25 mL,固體和半固體稱取25 g進行檢驗,液體樣品則吸取25 mL,執行二級和三級采用方案的需從5個同批次獨立包裝中各取25 g或25 mL,分別進行檢驗。
一般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的檢驗量是10 g或10 mL,膜劑、貼劑和貼膏劑為100 cm2。檢驗時應從2個以上最小包裝單位中抽取供試品,大蜜丸不得少於4丸,膜劑、貼劑和貼膏劑不得少於4片。對於貴重藥品、微量包裝藥品及批產量小的藥品檢驗量可以酌減。
2020年版藥典新增了中藥飲片的微生物限度檢查,其檢驗量是25 g或25 mL,貴重品種或密度較小的品種檢驗量可酌減,如金銀花、穿心蓮等,一般減至10 g或
10 mL。相較而言,食品微生物檢驗的檢驗量更大,且不存在檢驗量酌減的情況。
5 樣品稀釋液及樣品供試液製備
兩者所用的稀釋液不同。食品微生物檢驗所用稀釋液是磷酸鹽緩衝液或0.85%生理鹽水。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所用稀釋液為pH為7.0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衝液,或pH為7.2磷酸鹽緩衝液,或胰酪大豆腖液體培養基。此外,兩者的樣品供試液製備也有差異,食品相對簡單,製成樣品勻液後一般不需進行特殊處理,不過大腸菌群和沙門氏菌等的檢驗中規定,必要時分別用1 mol/L的NaOH或1 mol/L的HCl調節pH值至適宜範圍。而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要考慮供試品是否具有抗菌活性,如果有應盡可能去除或中和,這就可能涉及到中和劑或滅活劑的使用;有些藥品如油脂類供試品的供試液製備還需使用表麵活性劑,相對來說更加複雜一些。
6 培養基及培養溫度
對微生物檢驗而言,培養基質量的優劣對微生物檢驗結果的準確性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無論是食品微生物檢驗還是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都離不開培養基,且都要求對所用培養基進行適用性驗證,但驗證依據和驗證方法有所不同。
食品微生物檢驗所用培養基需在投入使用前按照《世界杯賽程預測 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培養基和試劑的質量要求》(GB 4789.28—2013)進行質量控製。質量控製內容包含理化指標及微生物性能指標的測試,其中理化指標主要是檢查培養基的pH、顏色、澄清度、凝膠穩定性等,進行培養基微生物性能指標測時,采用選擇性分離培養基測試生長率測試方法有定量法、半定量法及定性法[5]。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所用培養基同樣要進行適用性檢查,檢查方法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第四部》。需氧菌總數、黴菌和酵母菌總數用計數培養基需檢查其促生長能力,控製菌檢查用培養基不僅要檢查促生長能力,還需檢查其抑製能力和指示能力。
食品與藥品所用的培養基也不相同,如對於細菌的計數,食品檢驗用平板計數瓊脂,藥品用胰酪大豆腖瓊脂培養基;對於黴菌酵母菌的檢測,食品用孟加拉紅培養基,藥品用沙氏葡萄糖瓊脂培養基。此外,兩者的培養溫度也不同,食品微生物檢驗菌落總數和致病菌的檢驗培養溫度一般是(36±1)℃,其黴菌和酵母菌的培養溫度是(28±1)℃;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中需氧菌總數和控製菌檢查的培養溫度是30~35 ℃,黴菌和酵母菌的培養溫度是20~25 ℃。
由此可見,食品微生物檢驗與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在培養基及培養溫度方麵存在較大差異。
7 方法驗證
從方法驗證方麵來看,國家標準並未對食品微生物檢驗提出進行方法驗證的要求,但藥典卻明確規定了在進行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時,對於微生物計數應根據供試品的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標準等因素選擇計數方法。計數方法有平皿法、薄膜過濾法和MPN法,所選方法的適用性須經確認,對於控製菌檢查也應進行方法適用性試驗,以確認所采用的方法適合於所檢樣品的控製菌檢查,這主要是因為很多藥品中都含有抑菌成分,不進行方法適用性驗證難以保證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可靠性及科學性。
食品微生物檢驗沒有規定要進行方法驗證,計數法有平皿法和MPN法,菌落總數的計數隻有平皿法。有些食品在加工製作過程中加入了防腐劑等輔料,這會影響檢品中所汙染微生物的檢出[6]。
8 致病菌(控製菌)的鑒定方法
食品微生物檢驗中致病菌的檢驗出現可疑菌時,後續鑒定實驗必須嚴格按照世界杯賽程預測 國家標準的規定方法及流程進行,每項致病菌的後續鑒定方法相應標準都作出了明確規定,鑒定時隻需按既定流程進行即可。而藥品微生物檢查中控製菌檢查若出現可疑菌,可自行選擇適宜的方法進行鑒定確認,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鑒定方案的選擇更加靈活。
9 結語
通過對食品微生物檢驗與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在檢驗依據判定依據、實驗環境要求、采樣方案、檢驗量、樣品稀釋液及樣品供試液製備、培養基及培養溫度、方法驗證、致病菌(控製菌)的鑒定方法等各個方麵的比較,發現二者有許多相似之處,但也存在本質上的差別,在許多方麵有各自獨特的特點。總體來說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的要求更加嚴格。①藥品檢查對於環境的要求更加嚴格,明確了實驗室環境潔淨度等級。②藥品檢驗需做方法驗證,樣品中如果有抑菌成分也能通過方法驗證尋找出合適的方法以排除其對樣品本身微生物檢出的幹擾。因此,對於添加了防腐劑等抑製細菌生長的食品微生物的檢驗,可借鑒藥品檢驗中的方法驗證,尋找合適的檢驗方法以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食品檢驗也有其優勢之處,例如食品檢驗中采用全自動微生物生化鑒定係統進行生化實驗,可大大提高檢驗效率。一般而言,兩者檢驗方法不可交換使用,食品或藥品檢驗人員要把握住兩者的異同,特別是本質上的差異,提升檢驗水平,以更好地開展檢驗工作,提高檢驗質量。
參考文獻
[1]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世界杯賽程預測 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總則:GB 4789.1—2016[S].北京:中國標準出版社,2016.
[2]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四部)[M].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20.
[3]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中國藥品檢驗標準操作規範[M].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9.
[4]趙曉榮,王超,胡順波.藥品微生物限度檢查和食品微生物檢驗的異同[J].世界最新醫學信息文摘,2019,19(70):231-232.
[5]李戈燕,劉燕,尼加提,等.淺談食品微生物檢驗中培養基的質量控製[J].中國保健營養,2017,27(21):433.
[6]李應才,劉麗霞,田小權.淺談食品與藥品微生物學檢驗的異同[J].中國民族民間醫藥,2013,22(1):102.
作者簡介:魏金梅(1989—),女,漢族,江西贛州人,碩士,工程師。研究方向:微生物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