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7 10:11:06 來源: 中國食品網
杭州網訊 “奧利奧”變“奧比利”、“大白兔”變“六日兔”、“旺仔”牛奶變“旺好”牛奶……
不少消費者反映,在買東西的時候常常會碰到“傍名牌”的現象,即商家通過模仿知名品牌名稱來誤導消費者購買商品。
從前這樣的現象多出現在路邊不知名的小店,可近幾年來,隨著網購平台的興起,許多電商平台也出現了“傍名牌”的現象。
到底哪個才是真正的“陳麻花”?
重慶磁器口的網紅美食第一名,“陳麻花”當仁不讓。店前絡繹不絕的顧客和長長的隊伍已經說明了有多好吃。但近幾年,關於“陳麻花”的官司不斷,近日,餘杭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就公開審理了這樣一起侵害商標權案件。
陳麻花公司發現百順公司也以“麻花”為主要業務,不過他賣的是另一種“麻花”——“建湘”牌小麻花。但在天貓商城搜索“陳麻花”品牌商品時,出現了百順公司經營的網店產品( 建湘天津小麻花500g脆香陳麻花傳統糕點心特產小吃麻花零食大禮包 )。事實上,“建湘”牌小麻花與原告“陳麻花”商標之間沒有任何關聯。
為維護商標注冊專用權,陳麻花公司把百順公司告上了法庭。
經審理,被告百順公司構成商標侵權,需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萬元。
調查中,記者也嚐試用手機淘寶搜索“陳麻花”,發現雖然這起案子提到的“建湘”牌小麻花已被撤下,然而各種各樣的“陳麻花”依舊讓人眼花繚亂,比如“陳昌銀”、“ 陳建平”、“陳穩健”、“陳老先生”等等……
記者向重慶的市民打聽是否有聽說過“陳麻花”,市民表示知道。但問起哪家陳麻花更正宗,大家也陷入了困惑。
怎樣來識別、防範商品侵權呢?
其實,網絡店鋪渾水摸魚,使用他人的品牌名稱以搭便車、蹭流量的行為不是個別現象。那麼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怎樣來識別、防範商品侵權呢?餘杭法院的這起案子給我們做了一個很好的解釋。
餘杭法院認為,通過虛擬網絡平台銷售商品有別於線下實體銷售,商家在電商平台中設置的商品名稱成為消費者搜索、識別所需購買商品的重要途徑。
在這起案子中,百順公司在商品名稱中使用的“陳麻花”起到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屬於商標性使用行為。百順公司未經許可在商品名稱中使用“陳麻花”字樣的行為容易使得消費者誤認為其所售商品來源於陳麻花公司,構成商標侵權。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其他幹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都是屬於商品侵權的,消費者和被侵權的一方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
網絡店鋪的虛擬性,為渾水摸魚的經營者提供了“機會”,為網絡監管提供了難度,也為消費者購物加大了風險……
在此提醒,電商商家一定要誠信經營,須知搭便車、蹭流量的行為都是不可取的,踏入侵權雷池後果即是麵臨法律製裁。
而作為消費者的我們,在電商平台購物一定要“擦亮雙眼”,仔細查閱商品介紹,避免買到山寨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