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9 13:41:36 來源: 紅網
【作案經過】
嫌疑人“零存整取”盜取億元資金
這一起數額巨大的資金詐騙案件最初被公眾所知,還是去年年初時酒鬼酒發布的一則公告: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一名嫌疑人通過零存整取,先後存入1000元盜取了公司1億元的存款。
2013年11月,酒鬼酒子公司酒鬼酒供銷公司在銀行開立了戶名為“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的活期結算賬戶,前後共計存入1億元人民幣存款。一個月以後,公司方通過賬戶變動情況了解到,公司存入的1億元資金“不翼而飛”,賬戶餘額僅剩1176.03元。巨大款項的失蹤引起了公司的高度關注。
通過調查,2013年12月10日和11日,一名犯罪嫌疑人先後向賬戶裏存現200元、300元,不久後轉取了供銷公司的3500萬元存款。同年12月12日,該嫌疑人又向該賬戶存現500元,同時又通過同一櫃台轉取了3500萬元存款。第二天即13日,同一嫌疑人又將供銷公司的3000萬元存款彙出。
【調查結果】
5嫌疑人與銀行工作人員勾結作案
事發後,酒鬼酒向警方報案,隨後公安機關展開調查。
一年多時間過去後,真相慢慢浮出水麵。5名犯罪嫌疑人與銀行工作人員勾結,先用購酒存款貼息為誘餌,再盜蓋印章,盜取了酒鬼酒的1億元存款。
根據湘西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指控,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壽滿江、羅光、陳沛銘、唐紅星、郭賢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與銀行工作人員勾結,用購酒存款貼息為誘餌,騙取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信任,然後以盜蓋印章手段,將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1億元存款非法轉出並占有。
第六個被告人是方振,係相關銀行行長,明知壽滿江、羅光等人使用不法手段騙取客戶存款,為獲取個人利益,積極出謀劃策,利用自己職權提供幫助。
記者致電酒鬼酒工作人員得知,此次案件開庭公司並沒有派人出席,所以關於庭內的具體情況,他們暫時也不甚清楚。
■記者 黃利飛 實習生 朱時雨
初步審理
6被告將以合同詐騙罪被追責
公訴機關認為,6名被告人的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五項之規定,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6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其中被告人壽滿江、羅光、陳沛銘共謀、策劃並積極實施犯罪起主要作用,係主犯。被告人方振利用職權提供幫助,對購買《結算業務申請書》轉款起了決定性作用,係主犯。
被告人唐紅星參與共謀並積極實施轉款行為、郭賢斌從中牽線搭橋並出謀劃策,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係從犯。
被告人壽滿江、陳沛銘假釋期滿後五年之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係累犯。該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